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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wokk2014 於 2021-1-30 02:12 PM 發表 過街老鼠柒普, 人人喊打!
原帖由 正字 於 2021-1-30 09:22 PM 發表 果然係黃人心目中嘅最佳領袖,永遠法律第二。
原帖由 正字 於 2021-1-31 03:24 PM 發表 請你出示文件,嗰個係佢私人物業,及符合使用用途。 響香港工業大廈都可以係私人物業,你攞嚟居住會畀人拉。
原帖由 正字 於 2021-1-31 04:44 PM 發表 有人夠全家去工業大廈住,即係證明咗冇問題? 人黃果然腦殘。人地就係覺得佢有問題先出聲, 唔怪得你D手足之前偷渡去台灣冇事,以為同釣魚一樣咁合法,結果咪畀人拉曬。 衰在同你一樣咁腦殘,以為有人成功偷渡,就即係證明咗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