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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上面條友加黑名單,衰過d黃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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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傷心尋回犬 於 2021-2-2 00:33 發表

咁簡單啦,要香港居留權,就重新住七年,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
否則就要放棄香港居留權

完全依照基本法24條有關永久居民既規定
你講得啱,重新住7年,重要先申請。

條友黃畜扮藍絲,唔洗理佢

一係就揸住本印尼護照唔捨得,想食盡兩家茶禮

而家正正就係要取締呢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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