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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亡海外的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就2018年在立法會搶去保安局女高級行政主任的手機,不服定罪提出上訴的案件,在高等法院處理,但許智峯沒有到庭,亦沒有律師代表,法官下令駁回上訴。 律政司原不打算就此案申請訟費,但法官表示,雖然上訴人現時沒有機會陳詞,但他親自選擇不到庭及不委派律師代表,建議律政司仍申請訟費...




許生點解咁唔負責任?為乜唔返香港出席聆訊?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572413-2021012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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