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 4,115
  • 回覆: 64
+3
大狀公會新主席狂言修訂國安法




圖:夏博義過去的言論非常激進。


大律師公會昨日舉行換屆選舉,前「香港人權監察」主席、資深大律師夏博義(Paul Harris)當選主席,現任副主席葉巧琦及現任執委沈士文出任新一屆執委會副主席。夏博義過去的言論非常激進,包括曾發表論文稱西藏擁有「民族自決權」,他也曾多次擔任攬炒派的辯護律師。夏博義昨日當選後立即抨擊政府,聲稱不喜歡看到政府「濫權」,又稱期望特區政府修訂香港國安法部分條文,從而恢復外國與香港的移交逃犯協議雲雲。有法律學者批評夏博義政治掛帥,根本不尊重法律。

夏博義昨日接傳媒訪問時稱,不同意暴力示威,但同時不喜歡政府「濫權」,他在任內會加強法治水平;他又稱,留意到很多國家與香港暫停逃犯移交協定,希望政府修改部分香港國安法,從而恢復與外國的移交逃犯協定雲雲。

曾與李柱銘赴歐唱衰香港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法學教授傅健慈認為,特區政府只能向中央反映意見,不能修改香港國安法,而夏博義只是空談,沒有提及國安法有何不妥之處,這樣只會令人對大律師公會失去信心。香港實施國安法之後,社會回復寧靜,夏博義居然說要修改國安法,實在是不尊重法律。

現年68歲的夏博義,於1976年在英國取得大律師資格,1993年來港執業,於2006年成為資深大律師,主要擅長於憲法及行政法。他身處的律師樓還有資深大律師張健利、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

夏博義與攬炒派關係密切,在90年代與前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陳文敏成立香港人權監察,出任首任主席,並不時撰寫人權及所謂示威權的書籍。2002年11月,夏博義與時任民主黨主席李柱銘、立法會議員塗謹申前往歐洲「唱衰香港」,企圖引起外國勢力關注特區政府推動23條立法工作。

另外,夏博義的言論相當激進。2008年,夏博義撰寫了一篇探討「西藏民族自決」的文章,原本計劃在香港律師會官方刊物《Hong Kong Lawyer》刊登,後來律師會拒絕刊登。近年他不時向本地報章投稿評論香港事務,例如去年七月在《蘋果日報》評論香港國安法,質疑香港國安法保障個人自由的條文與第20條分裂國家罪有衝突。他聲稱,警察因為有人藏有「港獨」旗違反香港國安法而被捕,情況令人憂慮,因為表達意見是基本人權,即使相關意見不是政權樂見的。





這種違反國安法的人
為什么有資格在香港執業這是個問題!?
代表外國勢力的律協及其成員

竟然在中國國土上公開反對和干預中國法律而不犯法!
這是什么特權!!

新聞來源連結:
http://www.takungpao.com.hk/news/232109/2021/0122/544374.html



香港司法係英美駐港機構


引用:
原帖由 棧道 於 2021-1-24 02:30 AM 發表
香港司法係英美駐港機構

是美英利益代言人

趕緊學習美國澳洲
立法  外國人代理法

限制這些外國代理人(間諜)在香港的行動



此人公開發表藐視及挑釁國安法
公開表明限制、不遵守的企圖以及以損害國安法效力和權威性為目的的修改。
應該依法剝奪其在香港特去的律師資格,
並查明此人與香港黑暴恐怖活動的關聯。



[隱藏]
講修訂國安法? 佢已觸犯國安法.


應該修訂. 凡被因國安法而被捕者立即還押赤柱監獄候審,不准保釋.


第一時間國安查佢


這位新主席應該去搵奶媽反映囉。😎


返去你國家啦, 仲係度亂港


[隱藏]
呢隻港奸狀棍人渣, 只要牠一違反港區國安法, 阿爺肯定會將牠打殘...


表達意見係人權?咁請解釋下點解係歐洲唔可以討論納粹?連做納粹手勢都唔得、甚至乎犯法?


呢隻屌你滷味死白皮豬早L啲死啦 !
中國內政關呢隻死鬼L事!



我夠話要求美國重新大選喇,唔通美國啋我咩


引用:
原帖由 奇異果博士 於 2021-1-24 03:37 AM 發表
表達意見係人權?咁請解釋下點解係歐洲唔可以討論納粹?連做納粹手勢都唔得、甚至乎犯法?
X2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英犬喪鐘起 於 2021-1-24 02:24 AM 發表
大狀公會新主席狂言修訂國安法

http://img.takungpao.com/2021/0122/20210122042324467.jpg


圖:夏博義過去的言論非常激進。


大律師公會昨日舉行換屆選舉,前「香港人權監察」主席、資深大律師夏博義(Paul Harris)當選主席,現任副主席葉巧琦及現任執委沈士文出任新一屆執委會副主席。夏博義過去的言論非常激進,包括曾發表論文稱西藏擁有「 ...
多謝尼條友明反中央
中央會加快加力打柒班大律師集團



鍵盤翻頁
左右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