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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21-1-23 04:49
引用:原帖由 柒柒柒個陸 於 2021-1-22 10:33 PM 發表
咁你知唔知notebook幾時寫?咪又係返到差館先補錄
記錯好出奇?案件發生時間咁短
睇錯記錯好正常 我問你10分30秒之前你做過乜 你隨時都會唔記得啦 唔記得就係話唔記得囉。
喺法庭雙方都好多時都話唔記得。
但係唔可以唔記得就「作」一份出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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