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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平安夜各區爆發衝突,42 歲家庭主婦被指翌日凌晨在旺角,衝前伸腳踢向警員大腿,她否...





港警自己幾高都唔知, 講個小學生高度, 真係小學雞智力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www.thestandnews.com/cou ... 5-米-官質疑-我都-1-6-米高喎/



唔係考果陣要度咩
係咪4呎11又考得???

5呎又可以考消防

[ 本帖最後由 ngblowwater-a1 於 2021-1-22 04:34 PM 編輯 ]



立腸新聞


講呎吋可能不會錯....🤨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tom012345 於 2021-1-22 04:30 PM 發表
2019 年平安夜各區爆發衝突,42 歲家庭主婦被指翌日凌晨在旺角,衝前伸腳踢向警員大腿,她否...

https://cdn.thestandnews.com/media/photos/cache/20210122-0420copy_R7Ja3_1200x630cropcenter.png



港警自己幾高都唔知, 講個小學生高度, 真係小學雞智力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www.thestandnews.com/court/家庭主婦被指腳踢警員-警聲稱自己身高-1-5-米-官質疑-我都-1-6-米高喎/
成個人企係度,點解要講幾高?



黑警屈人不摘手段, 用埋d小學雞思維同法官講野, 以為法官都係小學雞。


張天雁本身都係黃到出汁放生過唔少了


引用:
原帖由 一休門生 於 2021-1-22 04:44 PM 發表 
講呎吋可能不會錯....🤨
講呎吋可能不會錯, 我只知道寫“呎吋”一定錯

尺寸 是正確的寫法。
呎吋 其實是錯別字。不過很多人把尺寸寫成呎吋。

除非把呎吋寫成這樣:呎,吋。 這兩個字不是詞語。呎 只是單獨的一個字,吋也是一個字。他們不能組成一個詞語。呎和吋都是長度單位, 多數用在裁衣方面。

[ 本帖最後由 tom012345 於 2021-1-22 05:28 PM 編輯 ]



叫得「死黑警」,都應該冇拉錯人啦!


[隱藏]
成個人企係度,點解要講幾高?

因為想睇下黑警有無作野



2019 年平安夜各區爆發衝突,42 歲家庭主婦被指翌日凌晨在旺角,衝前伸腳踢向警員大腿,她否認襲警罪,今(22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受審。辯方詢問警員黃梓峰的身高,黃思索一會後,表示 1.5 米高。裁判官張天雁質疑:「你肯唔肯定?我都 160(厘米高)喎」。黃稱不肯定確實高度,辯方律師遂走到黃的身旁,「我就 170 (厘米高)」,可見兩人身高相若,辯方一度稱「擔心警員的準確性」。案件押至下月 8 日裁決。
 
報稱家庭主婦的李貴花(43 歲)被控一項襲警罪,指她於 2019 年 12 月 25 日,在旺角砵蘭街近山東街交界襲擊警員 16214 黃梓峰。

被告作供提到「黑警」 官:喺到叫返警員

裁判官張天雁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被告出庭自辯。她供稱與丈夫育有一名 19 歲的兒子,2014 年患上焦慮驚恐症。前年平安夜,她與胞姊到旺角朗豪坊逛街、吃飯,突然大批防暴警察衝入商場,兩人遂離開。被告胞姊先乘車回家,她指整個旺角區遭封鎖,自己沒有車回家,期間丈夫稱會到旺角接載被告。她指約凌晨 2 時 15 分,欲到旺角中心找丈夫,惟大批警員一字排開,不讓市民離去。

被告聽到警員辱罵市民,她遂跟警方對罵,期間被途人拉著,惟她情緒激動、行前一步,隨即被多名警員噴胡椒噴霧。被告雙眼感痛楚,亦有警員用長盾推她在地上,「掙扎期間唔知係咪踢到佢」,被告遭制服後,臉部、手掌及雙膝擦傷。被告作供期間曾稱「我同黑警對罵⋯⋯」,裁判官聞言斥:「要講(黑警)出去講,喺到叫返警員啦」。

辯方質疑被告難以踢到警員大腿

報稱受襲、機動部隊警員黃梓峰供稱,當晚進行「踏浪者」行動,凌晨在旺角登打士街及砵蘭街交界設立防線,向亞皆老街推進。期間人群聚集,向警方講粗口及辱警言語。其後大部分人散去,只剩身穿黑衫褲的被告在場,她情緒激動、拒絕離開,大叫「警察大 X 曬呀?」、「死黑警」,然後行前舉高腳,踢向黃的左邊大腿。黃大叫「襲警」,向被告噴射胡椒噴霧,其後檢查傷勢,感大腿痛楚,為免影響行動,沒有求醫。

辯方律師詢問黃的身高,黃思索一會,表示「1.5 米」。裁判官張天雁亦問:「你肯唔肯定?我都 160(厘米高)喎」,黃稱不肯定確實高度。辯方律師遂走到黃的身旁,「我就 170 (厘米高),你同我差唔多」。辯方指被告若要踢到黃的大腿,需要踢到很高;黃指被告衝前,在 1 米距離伸腳。

辯方表示擔心黃的準確性,著他庭上量度 1 米。辯方質疑被告將腳伸到最盡,亦不會碰到黃,又指被告當時沒有任何動作,黃已用胡椒噴霧噴她,被告亦從來沒有用腳踢黃;黃不同意,強調「佢踢到我,我先噴」。辯方指其他警員將被告推在地上,黃則稱不清楚制服過程。

拘捕警員鄒家俊供稱,當晚亦在案發地點推進防線,突然聽到警員黃梓峰大叫「襲警」,遂與同袍制服被告。鄒在盤問下承認,自己看不到案發過程,是黃指出被告襲警,他亦無留意被告遭制服後受傷。

警網站:男性投考人身高最少 1.63 米

根據警方網站,列明男性投考人身高最少 1.63 米及體重 50 公斤。女性投考人身高最少 1.52 米及體重 42 公斤。



點解樓主又唔講成篇文既
每日要搵新聞出黎鬧人已經辛苦
仲要睇晒成篇新聞之後就抽D出黎自己打飛機



我都係小學生高度


辯方法官又用技巧圈套受害者, 被變成不誠實!! 
其實要求咁精準咖場合, 可以唔洗答!!
無啦啦問人幾歲 幾高 幾重 正常人好大機會即時都答錯!! 



又畀天邊一隻雁揾到位入嘞, 即係又冇罪釋放啦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montejo 於 2021-1-22 05:09 PM 發表

成個人企係度,點解要講幾高?
目的就係 要做到個警察係不可靠證人囉, 快啲答你幾高!啊,答錯咗,即係你講嘅所有嘢都不可信。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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