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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月一名休班男警員涉嫌偷拍裙底被捕,警方今日決定起訴該名男警員一項「遊蕩」罪及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明早提堂。

事發於去年8月25日,該名28歲吳姓休班男警員於晚上6時許在港鐵太子站以手提電話,偷拍一名37歲女子的裙底。該名女子察覺背後有異,才驚覺被人偷拍,當場截停吳姓男子並報警。

據了解,吳姓男子是隸屬東九龍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的休班警員,而被偷拍裙底的女子則為投訴警察課的高級督察。警方諮詢法律意見後,該名吳姓男子已被控以一項「遊蕩」罪及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明日上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幫辦中女告唔告下屬都要諗幾個月?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481515/即時-港聞-涉去年8月太子站偷拍裙底-休班男警被控兩罪明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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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重判。


遇正個女高級督察算佢唔好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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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billyfung11 於 2021-1-22 08:36 AM 發表

諗緊點兜點撐
如果被偷拍裙底女事主係普通市民,掉返轉告女事主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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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變態行為, 重要是執法警務人員, 需要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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