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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前立法會議員、「亂港分子」李卓人突然把自己位於香港荔枝角美孚新邨嘅一套房賣了,較市價低100萬港元。據港媒報道,香港荔枝角美孚新邨1期百老匯街5號一套房實用面積827平方呎(英寸,香港一平方呎等於0.09平方米),市場傳出此房剛以1000萬港元轉手,每平方尺價約12092港元。報道稱,此房原業主為李卓人等人,2006年購入後一直自用。
至於點解喺呢個時候選擇賣房,李卓人表示,香港唔少人已經移民,所以對樓市前景冇信心,覺得價錢還合適就賣了,之後會租房住,強調純粹系一個「經濟決定」。面對網上質疑佢賣房系准備「跑路」,李卓人還信誓旦旦地講,「唔會移民」,「絕對唔會離開香港」,還稱佢正面對4宗官司,有心理准備會隨時被判入獄。
與亂港頭目黎智英一樣,李卓人也系多案喺身。1月15日,李卓人等8人被控舊年5月違反禁聚令聚集,表面證據成立,此案將於1月28日進行結案陳詞。此外,李卓人、黎智英等9人被控組織及參與2019年8月18日喺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舉行嘅非法集結,此案將於今年2月16日喺香港區域法院審訊。近期賤賣房產嘅亂港分子唔只李卓人一個。
林卓廷嘅三房1,102呎連車位單位,以1,268萬元成交,資料顯示林喺2009年買入,當時成交價為552萬元,即賬面升值716萬元。就賣樓一事,林卓廷稱,因為要應對官司,及為子女升學准備,想手頭現金「寬裕啲」,所以賣樓,改為租樓居住。林又稱,唔想被建制媒體「做文章」屈佢「走佬」,揚言自己「無計劃離開」。佢講自己嘅旅遊證件已被扣起,賣樓套現系要「應付香港漫長嘅政治寒冬」。
林卓廷依家最少身負五宗刑事案件、面對八項控罪。2021年1月6日,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清晨上門以「顛覆國家政權罪」拘捕林卓廷等50多人,後大部分人陸續獲得保釋。2020年12月28日一早,林卓廷被香港廉政公署人員上門拘捕,其涉及披露7·21調查人身份資料,被控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罪」。此前,林卓廷還涉嫌2019年7月21日「元朗暴動案」,被控暴動罪。

泛民集中賣樓恐掀「逃亡潮」


政府應當加強監察防「走佬」



近幾日,數位泛民政客低價賣樓嘅消息喺港引起熱議,唔少市民懷疑李卓人、林卓廷等人系度為「着草」鋪路,就算李、林二人已通過媒體進行「澄清」,但拙劣嘅講辭完全無法讓人信服。鑒於早前羅冠聰、許智峯等多名亂港頭目棄保潛逃、喺海外勾結敵對勢力危害香港嘅慘痛案例,期望特區政府能夠加強對呢些官司纏身嘅泛民政客以及亂港分子嘅監察,讓佢哋認罪伏法、逃無可逃。
就喺亂港分子紛紛聲嘶力竭地為53名涉嫌參與「35+初選」而被捕嘅攬炒派政客「喊屈伸冤」嘅時刻,前立法會議員李卓人突然低調嘅賣掉了自己位於荔枝角美孚新邨嘅屋,據了解,呢套屋自2006年購入後一直用於李卓人與其家人自住,如今樓市回暖,李卓人卻以「對樓市前景唔好睇」為由出手了自己名下唯一嘅自住房產,着實令人對其真實目的產生懷疑。無獨有偶嘅系,緊接着李卓人低於市價賣樓之後,身為民主黨副主席嘅林卓廷也匆匆賣掉了自己位於沙田翠湖花園嘅自住物業。其自稱賣樓系為了應對官司和用於子女升學,雖然睇似合理,但林卓廷同李卓人一樣,不僅急切地低價地售賣了房產,還此地無銀三百兩地向媒體解釋,自己會租房居住,並「絕唔會離開香港」,呢些種種「巧」,唔禁令人擔心,系否泛民內部已然達成某種共識,均計劃賣樓跑路以逃避自己對香港所犯下嘅罪行,以躲避香港法律對其嘅制裁。
對此,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梁志祥發文直言,攬炒派謊話連篇,不可相信。確實,每一個跑路嘅人喺離開香港之前都曾信誓旦旦嘅表示「唔會離港」,才逃亡英國嘅許智峯就系以出席「國際氣候會議」為由喺法官嗰呃回了自己嘅護照,被內地海警截獲嘅「十二瞞逃」也曾自稱自己只系「出海釣魚」,泛民以及亂港分子嘅謊言我哋已經見識了太多,唔願再讓任何一人擁有可趁之機,畢竟無論系李卓人仲系林卓廷均系身負多案亂港禍國之人,我哋無法接受咁嘅罪人因香港司法嘅漏洞,再次逃離香港嘅土地以及香港嘅法律。目前,李卓人被控舊年5月違反禁聚令聚集,表面證據成立,法庭將於1月28日結案陳詞,另有前年8月18日喺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舉行非法集結將於2月16日聆訊,而林卓廷身上嘅官司更多,面臨着5宗刑事案件8項控罪,其中最引人注目的系前年7月21日其喺元朗參與嘅暴動案。可想而知,咁罪孽深重又遭人厭惡之人選擇此時集中賣樓,怎可能只系單純嘅源於「想手頭寬裕啲」。或許正系睇見了許智峯被銀行凍結戶口一事,才想着想辦法把手中資產提前變現,以方便自己跑路罷了。咁也更加暴露了呢些泛民政客和亂港分子嘅醜陋真面目,從未追求過所謂嘅「民主、自由」,有嘅只系從挑起政治斗爭中牟攞利益啫。
與此同時,早前就被暴出賣樓且舉家搬遷嘅黃之鋒再次引起嘅市民嘅關注,雖然黃之鋒本人依家還喺獄中服刑,但其父母以及兩個弟弟已經悄悄離港前往了澳大利亞,並直言此舉系喺未「黃之鋒將嚟出獄後做好准備」。而黃之鋒一家嘅「着草」軌跡就系始於舊年年底賣掉海怡半島住所一事,睇嚟黃之鋒瘋狂呃錢嘅原因就系要帶一家人一起跑路,待黃之鋒出獄之後定會積極離港投靠家人,望特區政府能夠及早重視,莫要讓呢類涉嫌違反港版國安法嘅亂港之人輕易逃離香港。
依家,已有多名泛民政客售賣房屋,恐驚會掀起一陣「逃亡潮」,除咗特區政府加強監管,香港警方也應當將此時重視起嚟,要對對相關人員嘅行動軌跡進行審查,切莫讓亂港之人再度離境,以防止佢哋喺國外繼續做出違反港版國安法、破壞國家安全嘅行徑。同時,司法機構也應該對保釋制度多加反思,針對此些賣樓變現、有跑路可能之人收緊佢哋嘅保釋條件,避免佢哋借機潛逃,貽害四方。



又打算去約魚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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