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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全香港人都要嚟一次申報 ! 邊個夠膽報假就犯法 ! 但香港人已經慣咗犯法當閒事會唔會好多人報假或申請咗入籍唔報 ? 可能遲啲會有舉報名單 !






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日(20日)起一連三日在北京召開會議。英國去年因應香港政治狀況,放寬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港人「5+1」入籍規定,親建制人士近來不斷放風,稱要回應英方的做法。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昨早出發上京前表示,人大網頁列出的議程有18項,暫時看不到與香港有關的議程。不過,人大常委會過往曾臨時加插涉港敏感議程,待會議完結後才公開決定。尤其「5+1」入籍安排1月31日起即將接受申請,因此中方推出反制BNO措施的傳聞高唱入雲。

目前政界對反制BNO的說法相當多,按力度劃分大致可分為三種,由直接「DQ」居留權,到單純限制出任公職等政治權利都有,本文會作一初步整理。

中英雙方於1984年12月簽署《中英聯合聲明》備忘錄,當中英方承諾香港回歸後,港人可使用英國簽發的護照,但不賦予居留權。然而,《港區國安法》生效後,政局劇變,英國政府於去年7月2日表示,將BNO居留權擴大至5年,其後更提出「5+1」入籍路徑,即申請5年簽證後留英1年即可申請入籍,無BNO的家人亦可一同申請。英國外交部數字顯示,自去年6月BNO申領人數急增,持有人數目去年底突破73萬。

英方的說法,放寬BNO入籍安排是為港人提供的「逃生門」。但中央政府多次強烈反駁,直斥BNO擴權是嚴重的挑釁行為。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批評英國政府做法違背承諾,中國將考慮不承認BNO作為有效旅行證件,並保留採取進一步措施的權利。駐港公署更指,英方為BNO擴權是違背承諾、粗暴干涉中國內政和香港事務、歪曲《中英聯合聲明》。

不過英方立場則質疑一國兩制實行狀況未如理想、香港人權狀況惡化,反指中方不守約定在先。況且,中方過往多次表示《中英聯合聲明》已是歷史文件,英國於香港問題再無角色,邏輯上也很難再指摘英方違反《聲明》。

總而言之,BNO擴權爭議源於國安法生效後,中國與歐美國家對香港政治狀況研判所產生的分歧,從而互相角力。英國作為香港的前宗主國,自然有更多動作。現時有關北京反制的詳情尚未明朗,但特首林鄭月娥昨日表明,會支持中央任何的反制行動。

由於BNO新入籍政策本月底將會生效,近期建制派人士包括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行政會議成員葉劉淑儀等人,已提出多項有關反制BNO的建議。綜合目前資訊,方向可初步分為三個,出招「力度」各有不同:

(1) 削政治權利

相對溫和的做法,是不處理其居民身份,只從相關人士的政治權利下手,禁止BNO持有人在港出任公職,以及削去其投票權。《南華早報》近日引述消息指,北京正考慮上述方向,但官員對剝奪投票權等方面意見仍有分歧。

有政界人士向《香港 01》記者表示,因北京已公開指英方違反《中英聯合聲明》,日後可大條道理「否定」BNO,即使持有BNO(就算未有透過5+1計劃申請入籍英國),被限制政治權利也不足為奇。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日前接受電子傳媒訪問表示,一旦中國不將 BNO 視作旅遊證件,可按憲法取消持BNO 港人的選舉權,至於削居港權則要仔細研究:「我們珍惜每個香港人就不應輕易取消他們香港永久居留權,但選舉權是另一回事。」

若BNO持有人不能擔任,則意味着很可能不能出任公務員,這則屬於「經濟代價」。《港區國安法》規定,公職人員就任前應先宣誓效忠《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BNO持有人或被視為未能符合「效忠香港特區」的要求。

(2) 削永久居民福利 派錢無份

強硬一點的做法是,削去相關人士的永久性居民身份,只保留「香港居民」身份,情況和現時39萬外傭類似。她們也被視為「香港居民」,但由於並非永久性居民,並不能在港無限期居住。

此措施料是針對以BNO成功入籍英國者。

權利和福利方面,非永久居民不能申請公營房屋、不能擔任公職人員、不享有投票權等。去年政府向年滿18歲永久居民派發1萬元,但非永久居民無份。政府只能通過關愛基金,向居港未滿7年的低收入新移民補漏拾遺。

(3) 直接DQ居留權

最為嚴厲的方向,是直接視相關人士為「放棄居留權」。行政會議成員葉劉淑儀較早前在媒體撰文,建議劃線指定某個日期後,港人利用BNO計劃入籍英國,會被視為出於自己意願,根據《中國國籍法》第9條放棄中國籍,並因此喪失在港的永久居留權。這些人士會自動失去持有特區護照的權利,亦可能失去香港居留權。

這種做法,等同迫使港人在入籍英國和香港居留權之間二選一,一旦選擇入籍將難以回頭。

當然,如果不讓入籍英國者繼續保留居留權,預料引起的震盪亦會最大。自由黨黨魁鍾國斌就表示,不少港人在回歸前因擔心未來而移民,但他們取得護照後回港繼續經商或工作,他認為該批港人為「香港繁榮穩定的中流砥柱」,貿然施加限制對本港的政治及經濟或有很大影響。

落到實際執行層面,讀者或會有所疑問:部分港人只是「持有」BNO而沒有用於英國居留/入籍,只將BNO視為「兩手準備」。而理論上,中央或特區政府皆不可能得悉港人持有BNO的完整名單。那麼,反制BNO措施應如何執行?

面對此尷尬情況,法理上政府可以用「聲明」的形式處理,要求市民在擔任公職時、投票或申請政府公共福利時,申報是否持有BNO並已透過「5+1」申請入籍英國。如作虛假陳述,則屬刑事罪行,料可減少虛報漏報的情況。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www.hk01.com/政情/576439/bno-淺論中央反制的三種力度-最-狼-可dq居留權

[ 本帖最後由 supremeabc 於 2021-1-20 09:50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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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英國申請放棄BNO身份要近4000港紙
300萬人申請即係幾錢?
如果真係要嚴格執行
中國政府唔知會唔會畀錢香港人申請?



引用:
原帖由 s-chris 於 2021-1-20 10:35 AM 發表
向英國申請放棄BNO身份要近4000港紙
300萬人申請即係幾錢?
如果真係要嚴格執行
中國政府唔知會唔會畀錢香港人申請?
自己比$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ngcaddy 於 2021-1-20 10:40 AM 發表

自己比$
你代表中國?



引用:
原帖由 s-chris 於 2021-1-20 10:44 AM 發表

你代表中國?
自由發表言論,你又代表曬所有人



引用:
原帖由 ngcaddy 於 2021-1-20 10:49 AM 發表

自由發表言論,你又代表曬所有人
我只係講現實問題
你無BNO?



引用:
原帖由 s-chris 於 2021-1-20 10:51 AM 發表

我只係講現實問題
你無BNO?



引用:
原帖由 s-chris 於 2021-1-20 10:35 AM 發表
向英國申請放棄BNO身份要近4000港紙
300萬人申請即係幾錢?
如果真係要嚴格執行
中國政府唔知會唔會畀錢香港人申請?
或者咁...任何港人離港多於3 年(國內 /升學者除外) 需申報是否保留永久居民身份.
如 YES : 需留港連續3年才能保永久居留權,
呢個對任何人都適用...好多根本都移民好耐... 亦都應該唔會再返黎既"香港人"
政府都唔使再記錄佢地啦...

升學者亦都要每年提供入學證明先可以保留



[隱藏]
on99,移得民仲保留香港永居身份把L呀,移民後就可自稱英國人啦


引用:
原帖由 kid_a 於 2021-1-20 10:56 AM 發表

或者咁...任何港人離港多於3 年(國內 /升學者除外) 需申報是否保留永久居民身份.
如 YES : 需留港連續3年才能保永久居留權,
呢個對任何人都適用...好多根本都移民好耐... 亦都應該唔會再返黎既"香港人"
政府都唔使再記錄佢地啦...

升學者亦都要每年提供入學證明先可以保留
每年回港兩天算唔算?



直接DQ居留權唔該


引用:
原帖由 錢太多4 於 2021-1-20 10:57 AM 發表
on99,移得民仲保留香港永居身份把L呀,移民後就可自稱英國人啦
班偽港人保留香港身份証遇難就返香港避難拎福利同揾錢……平時就擺出一副高人一等身份去點評香港



DQ 居留權,
不要手軟!



[隱藏]
直接DQ居留權唔該,清清楚楚你是那國人,中國政府都係出手,
幫班人叫英國立即給返個名份給他們,是真真正正做它國人,
不是玩你地班人,[size=1.75]看清楚英國只說6年後考慮給你們做國民,

[size=1.75]如果不批你地班人6年後要回返香港點解決先[size=1.75],你地錢用完,回來香港有何用?不過做它國走狗漢奸又不同,實收你不比你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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