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lver Member
2021-1-20 09:20
原帖由 WongManTat 於 2021-1-20 09:20 AM 發表 大學生曱甴 簡直唔係人 利用鐳射槍 傷害警察的眼睛 大學生曱甴 連禽獸都不如 ...
原帖由 WongManTat 於 2021-1-20 09:27 AM 發表 睇下呢隻曱甴 佢嘅狡辯 ********每朝見朋友同學被捕不開心 方仲賢離庭時,形容現時香港似乎沒有希望,因為每朝清早也可能有朋友、同學、社會領袖或者代議士被捕。他坦言「好唔開心」,但指尚有很多人在背後付出,故至今仍然懷有希望,寄語港人堅持信念,並謂:「只有追求民主自由嘅香港人喺度,呢個先係真正嘅香港。」******** 原來曱由追求民主自由首要嘅條件 雷射槍射盲警察眼睛 :s ...
VIP
原帖由 WongManTat 於 2021-1-20 09:35 AM 發表 曱甴直情係禽獸 佢哋仲有用腐蝕性液體 傷害警察 多名警員被鐳射光弄傷 對於為何警方會覺得是攻擊性武器,李桂華指不是「差人說了是」,據《公安條例》245條,如製造、改裝以作傷害他人,或適合用作傷害他人的物品,都可視作為攻擊性武器,未必一定為單一用途。李桂華指於近數月很多警員被同類物品弄傷,亦有攝錄機被照射後感光元件壞掉。李桂華指能傷人、破壞物件 ...
原帖由 我愛孖煙囪 於 2021-1-20 10:39 AM 發表 大學 就是培訓恐怖分子的地方
Golden Member
原帖由 moyy 於 2021-1-20 02:50 PM 發表 仲狡辯~ 捉隻大學曱甴去照照囉!
原帖由 689調轉又係689 於 2021-1-20 08:35 PM 發表 照下呢隻大曱甴嘅屎眼 嘗試下火燒後欄
原帖由 moyy 於 2021-1-20 11:27 PM 發表 大曱甴唔見棺材唔流眼淚...
原帖由 689調轉又係689 於 20-1-2021 11:19 AM 發表 如果喺美國 大學生曱甴 一早死喺 警槍之下
原帖由 嚴小小 於 2021-1-21 01:54 PM 發表 同意...已做咗活靶了
原帖由 WongManTat 於 2021-1-21 06:12 PM 發表 身在福中不知福
原帖由 689調轉又係689 於 22-1-2021 08:31 AM 發表 明明係傷害人的武器 作到用來觀星
原帖由 嚴小小 於 2021-1-22 08:30 PM 發表 擺到明捩橫折曲
原帖由 我愛孖煙囪 於 2021-1-22 10:21 PM 發表 最終呢隻大曱甴 都走唔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