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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記者協會前年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警方妨礙記者採訪及對記者使用過度武力,違反《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高等法院上月頒下書面裁決,駁回記協的申請。記協表示,徵詢法律團隊意見及衡量其他因素,特別是上訴失敗可能要承擔的訟費及須兼顧其他司法案件,因此決定不上訴。 記協說,對未能透...


不如順便交待一下記者有冇妨礙警方執法?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571184-20210119.htm



美國「閂水喉」了吧。


冇咗馬道立馬上縮,香港法治喎?呃智障。姓馬一直操控法庭


水喉已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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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譜下台,冇咗資金支持。


唔係喎!
記者大𠃊曬㗎咩?
上訴啦!



唔好啦!要告埋老尾警察呀




又話永不言敗?





你哋成 L 日阻住警方執法又點計,法治先係排首位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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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發咁多張記者証收會費都收到手軟啦


作為國際記協的成員之一,張記者証世界通行,建議開展美國市場,等美國人人都可以做記者,將記者圍堵警察的風景線在美國發揚光大吧



衆籌咪得囉屌你


再上訴連發妓者證件都要取消簽署 終審可能指示警方先有權力發放記者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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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眾籌呃班傻西黃畜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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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第四權咁重要嘅事都放棄?

[ 本帖最後由 ntworks 於 2021-1-19 02:03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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