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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意研究所因負責民主派初選技術事宜,上周三(6日)遭警方搜查辦公室,被檢走多部電腦。香港民研主席鍾庭耀昨(14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警方交還受「法律專業保密權」保障、屬新聞材料,或與涉違反《港區國安法》顛覆罪行無關的資料,同時要求法庭頒發禁制令,禁止警方在未經原告同意下檢閱或取用相關材料。

原告分別是香港民意研究所有限公司與鍾庭耀,被告為警務處長。入稟狀指出,西九龍裁判法院去年12月18日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簽發手令,授權警方到香港民研的黃竹坑辦公室及鍾庭耀的住所蒐證。警員今年1月6日到上址檢取涉案物品,包括鍾庭耀的iPhone 6手機。



民研收埋左咩, 做咩咁驚既?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news.mingpao.com/ins/港聞/article/20210115/s00001/1610691790567/民研入稟高等法院-促警交還與涉違《港區國安法》無關資料

[ 本帖最後由 cskch 於 2021-1-15 02:55 PM 編輯 ]



按照奸邪妖獸的邏輯︰「唔係身有屎,為乜著急要攞返?」


引用:
原帖由 ichthys2 於 2021-1-15 14:56 發表
按照奸邪妖獸的邏輯︰「唔係身有屎,為乜著急要攞返?」
果陣D暴徒成日叫公開資料架? 現在公開比警方查, 又唔得? 市民唔係有知情權咩?



咁即係承認有部份資料“違反國安法”啦


[隱藏]
法庭居然可淩駕國家安全, 係唔係好L好笑呀.


奸邪妖獸一向聲稱「公眾有知情權」,為何現在公眾卻無知情權呢?


發庭原來要做政治團體打手


唔完全睇下,點知邊啲係無關資料。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