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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要話佢哋係一時衝動,事實就係唔可以俾啲人用一時衝動嚟做犯法嘅藉口,佢連呢個都唔識,佢可以心噉諗但佢唔可以講出嚟,因爲會誤導其他人以為法官會幫佢哋減刑。


引用:
原帖由 JamesPong_007 於 2021-1-14 08:35 PM 發表

港大教授殺老婆都係1時衝動
人哋成日話一時衝動,佢呢個一時衝動嘅行為要係去幫助其他人,但係同時間犯左法,呢個先係求情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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