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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機修補立法會缺口,避免亂局。


議員嘅職能系議事,唔系搞事!浪費納稅人嘅錢,唔單唔應支薪,更要付占用公時公地嘅費用!


立法會設立罰則系好事!非常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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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行為唔檢嘅議員就冇資格留喺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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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席應該罪一張黃牌,多次缺席直接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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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喺其位,須謀其政,攬抄議員做人要負責任


攬炒政棍,自尋絕路,眾必棄之!修改規則後更冇攬抄活路


引用:
原帖由 片刻怪異碼頭 於 2021-1-13 06:11 PM 發表
https://dw-media.dotdotnews.com/dams/product/image/202008/03/5f27cebb60b23abcbc40b535.jpg
謝偉俊指,議事規則委員會原則上同意參考英國下議院,引入俗稱「紅黃牌」制度。(點新聞資料圖片)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今日(12日)召開會議。主席謝偉俊接受傳媒採訪時表示,會議討論了針對行為極不檢點的議員罰則,委員會原則上同 ...
相信隨着「港區國安法」嘅實施,香港定會迎嚟春暖花開。



引用:
原帖由 擇沓 於 2021-1-13 06:25 PM 發表
缺席應該罪一張黃牌,多次缺席直接開除
犯二次停職停薪黃牌,再犯第三次紅牌出局鼓椒炒魷



公務員有不當行為,嚴格按照公務員規則同規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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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立法機關和諧有序,咁樣香港社會先可以更加穩定,香港才會「撥亂反正」,繁榮富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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