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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11月18日晚大批示威者集結在油尖旺區聲援理工大學留守人士,一名在香港浸會大學讀書的20歲哈薩克籍男學生,被指企圖燃



又係冚家剷沈小民,拎住個汽油彈唔係諗住擲.唔通攞嚟食?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111/bkn-20210111123856426-0111_00822_001.html?eventsection=hk_news&eventid=4028828d62039fca01621f88f7b810ea



踢九佢返哈薩克啦


因警察證供不合理脫罪


整頓假發黨,
刻不容緩!



[隱藏]
搵唔到打火機,所以個汽油彈就唔係攻擊性武器?呢個官小學畢業未?


引用:
原帖由 raul188 於 2021-1-11 03:51 PM 發表
前年11月18日晚大批示威者集結在油尖旺區聲援理工大學留守人士,一名在香港浸會大學讀書的20歲哈薩克籍男學生,被指企圖燃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111/photo/bkn-20210111123856426-0111_00822_001_01b.jpg?20210111123903

又係冚家剷沈小民,拎住個汽油彈唔係諗住擲.唔通攞嚟食?

...
冚家剷狗官話當時警員冇致力尋找打火機,狗官知唔知當時暴亂緊,仲有時間去搵打火機?



引用:
原帖由 hw1chan 於 2021-1-11 03:54 PM 發表
因警察證供不合理脫罪
掟過嘟全家



即係警察告錯罪名?


狗官


[隱藏]
就算有打火機
球證都可以話
用黎食煙嘅姐



引用:
原帖由 s-chris 於 2021-1-11 17:08 發表
即係警察告錯罪名?
告邊條 應該關 律政司 事!! 如果告錯而入唔到罪, 大家都應該明白點解了!!



引用:
原帖由 kwokk2014 於 2021-1-11 04:01 PM 發表
整頓假發黨,
刻不容緩!
同意

首要整頓那些律師
怎么可以讓他們香港人可以隨意雇用篟師
未認罪前根本不可以給他們見律師
認罪后才可給指定律師他們



汽車維修員帶氣油出街就合理 


又係你呀沈生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vvoy 於 2021-1-11 05:13 PM 發表
就算有打火機
球證都可以話
用黎食煙嘅姐
就算點埋, 都可以話係打邊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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