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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tarr 於 2021-1-9 17:26 發表 參考民國時代既漢奸罪 懲治漢奸條例 民國35年3月13日 第 一 條 懲治漢奸,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無規定者,仍�用危害民國緊急治罪法、中華民國戰時軍律、刑法及其他法律之規定 第 二 條 通謀敵國,而有左列行爲之一者爲漢奸,處死刑或�期徒刑。 一、圖謀反抗本國者。 二、圖謀擾亂治安者。 三、招募軍隊或其他軍用人工、役夫者。 四、供給、販賣或爲購辦、運輸軍用品或製造軍械�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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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aorenjie 於 2021-1-10 04:57 PM 發表 國安法已經比23條更加嚴厲 無需再立23條 BBC採訪叫雞杰時,叫雞杰自己都唔知自己做的事就系間諜 BBC提醒過幾次 最后直接告訴它是在做間諜 國家已經放過它一次,如果嚴格按間諜辦它的真系牢底坐穿https://youtu.be/UCtYILlaRBM
原帖由 caorenjie 於 2021-1-10 06:05 PM 發表 http://www.szszfw.gov.cn/zfxmt/202007/t20200701_19270133.htm 你這圖有誤 好好讀讀國安法內容,全部包含進去了
原帖由 caorenjie 於 2021-1-10 06:13 PM 發表 自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