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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的丈夫潘樂陶,其名下小欖海詩別墅獨立屋涉嫌僭建水池及排水系統,遭票控違反《建築物條例》,前年4月於裁判法院被判罪成,罰款兩萬元。潘去年10月到高院上訴,法官昨天駁回他的上訴,維持原判。

載~

上訴人潘樂陶,被控在2017年4月2日至2018年1月9日期間,未獲批准便在其別墅內建造一個4.65米長、2.5米闊、1.24米高的水池構築物。
潘指稱,「建築工程」應指建造建築物或其他涉及建造的作業,本案所涉的水池不應包括在內。法官卻指出,《建築物條例》對建築工程作出定義,目的是為了在一般認知的工程以外,把其他一般不被視為建築工程的情況納入,當中包括排水工程,故本案水池亦被包含在內。

  • 潘樂陶

鄭涉僭建不被檢控 放生自己潘聲稱該水池對別墅結構無影響,不應視為違法工程的說法,法官也批評他倒果為因。刑罰方面,法官指本案罪行最高刑罰為罰款40萬元,潘僅被判罰兩萬元,並無錯誤亦非過輕。法官因此駁回潘的上訴。潘昨天沒有親身到法庭領取判決書。此外,鄭若驊的海詩別墅獨立屋亦同被揭發僭建,惟不被檢控,被各界炮轟「自己放生自己」。案件編號:HCMA 228/2019





只要依法例判處,法官便可以問心無愧了!判決正常。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210109/00176_002.html



兩萬蚊對呢啲有錢佬嚟講就係母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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