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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龍虎風雷 於 2020-12-30 08:43 PM 發表 12名涉及刑事案的港人,10人被內地起訴偷越邊境及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在深圳被判囚七個月至三年;其餘兩名未成年港人,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移交香港警方。 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早上宣判,涉及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的鄧棨然及喬映瑜,分別判囚三年及兩年,罰款2萬元及1.5萬元人民幣;被控偷越邊境罪的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李宇軒及郭子麟,各判囚七個月,罰款一萬元人民幣。 法院指,鄧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