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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去年10月頒布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公開發布警員和其家屬的個人資料。一名男子去年11月在西灣河開槍事件發生當日,在社交網站轉發4則帖文,內容包括警員照片和其妻女的個人資料等。他在高等法院承認藐視法庭,被判監禁21日。

法官高浩文表示,惡意「起底」行為對受害者的影響深遠,即使移除帖文也是覆水難收,無論持任何政治立場,這些行為不為任何人所容許。他又說,被告行為具挑釁性,而且一連轉發4則內容,法庭拒絕以緩刑處理。

27歲被告是佛具店店主陳健聰,自2015年起在西灣河太安樓經營生意。他透過律師表示,開槍事件在他的社區範圍發生,感到激動,於是轉發涉事警員和其家屬的個人資料,受怒氣影響,沒有及時考慮到禁制令。律師又說,被告是轉發帖文,並非主動角色,而且沒有在帳戶中隱藏身分,反映並非蓄意加害警員。



起底都係入去坐21日,邊有阻嚇作用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hk.mobi.yahoo.com/news/開 ... 囚21天-104745791.html



有新聞稱被告人是某佛具店店主。我想被告人應該是佛教徒,想不到佛教徒都竟然煞氣騰騰,要致警察及其家人於死地,實在意料之外。


判監21日咁重,不如判罸企+掹耳仔好過啦


判得太輕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ichthys2 於 2020-12-29 09:45 AM 發表
有新聞稱被告人是某佛具店店主。我想被告人應該是佛教徒,想不到佛教徒都竟然煞氣騰騰,要致警察及其家人於死地,實在意料之外。
佛具店主啫, 冇話佢係佛教徒. 揾食啫.  睇佢嘅行為應該係EC蘭教啦.



引用:
原帖由 ichthys2 於 2020-12-29 09:45 AM 發表
有新聞稱被告人是某佛具店店主。我想被告人應該是佛教徒,想不到佛教徒都竟然煞氣騰騰,要致警察及其家人於死地,實在意料之外。
明顯
只係打份工



法庭的威信也只值21日,難怪那班人都唔放法庭命令在眼內...


引用:
原帖由 飛鷹_ 於 2020-12-29 10:55 AM 發表

佛具店主啫, 冇話佢係佛教徒. 揾食啫.  睇佢嘅行為應該係EC蘭教啦.
唔好亂講
伊斯蘭教義唔係咁
佢呢種類係伊斯蘭國教義

[ 本帖最後由 絕世小魚 於 2021-1-25 06:22 PM 編輯 ]



英國返嚟隔離都耐過你,DNLM21日,不如罰企丫!


[隱藏]
判21日咁少, 人生唔夠精彩


只判監21日對罪犯嚟講根本就不痕不癢,亦反映唔到問題嘅嚴重性,但對受害警員及其家屬嘅影響就相當之嚴重。


佛具店主,佛口蛇心


應判21個月就差不多!


引用:
原帖由 kwokk2014 於 2020-12-29 11:23 AM 發表
應判21個月就差不多!
認同!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ichthys2 於 2020-12-29 09:45 AM 發表
有新聞稱被告人是某佛具店店主。我想被告人應該是佛教徒,想不到佛教徒都竟然煞氣騰騰,要致警察及其家人於死地,實在意料之外。
佛口蛇心, 典型黃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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