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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tworks 於 2020-12-29 07:21 AM 發表 12港人案其中10人在深圳鹽田法院受審,擇期宣判。其中一名家屬委託的律師表示,不當庭宣判存在幾個可能性,包括庭審發生一些意外情況,法官不敢擅自決定,需要匯報聽從更高級別官員的決定。 家屬律師又認為,官方要營造「威不可測」的氛圍,不能讓人覺得民間可以預測官方的結果。而兩名未成年人的聽證結果仍未有,需要... https://newsstatic.rthk.hk/images/mfile_1567533_1_L_20201228232542.jpg
原帖由 goaheadman2300 於 2020-12-29 07:26 AM 發表 噏噏噏,亂9咁噏,乜都知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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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再來荷蘭橙 於 2020-12-29 07:43 AM 發表 犯人誠心悔改 本來輕判 家屬攪甘大場龍鳳 亞爺點都要收多少利息 改刑期咪唔可以即日宣判囉 甘都重要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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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redredeapple 於 2020-12-29 07:39 AM 發表 就憑幾隻野就想釋放十二門徒!成個中國政府都救唔到華為太子女啦!
原帖由 willfriends 於 2020-12-29 08:02 AM 發表 人地美國係捉中國人 中國就專捉中國香港人
原帖由 愛1c蛋 於 2020-12-29 08:05 AM 發表 12瞞逃認自己係中國人咩?
原帖由 willfriends 於 2020-12-29 08:06 AM 發表 共產黨唔係指控佢地賣國??
原帖由 ntworks 於 2020-12-29 09:21 AM 發表 已認罪但不當庭宣判一啲都唔默生。 香港跟英國制度都係咁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