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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歲無業男張洺熙涉嫌去年11月28日當晚在遮打道兩度用鐳射筆照向警員共40秒,被捕後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裁判官黃雅茵今日(14日)於東區法院裁決時指,被告管有的鐳射筆共有4種模式,但被告2次均是用綠光照射警員,可見其是故意切換到攻擊性較高的鐳射光,遂裁定被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罪成,監禁3個月,被告就定罪提出保釋等候上訴獲批。



涉鐳射筆照警 無業男罪成判囚3個月。。。終於判刑,應可再判重啲,鐳射筆照眼後果可以好嚴重的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www.dotdotnews.com/a/202012/14/AP5fd6ed25e4b0fde037051b81.html



浸大畜生方重腎你下次出庭一定凹家富貴賣樓比大栗屍費 又可以揾個黃醫話你方是弱智自閉又有呼吸系統病 要自用鐳射槍射菊花開氣門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