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 14,531
  • 回覆: 147
  • 追帖: 1
  • 分享: 1
+1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引用:
原帖由 nigel212 於 2020-12-14 12:35 PM 發表

你同黃人講國際標準,佢地又會同你講本土特色。
到你講國有國法,佢地又會講國際標。
根本呢班人就係無知識無常識
知道既野就係比人洗腦番黎
又唔識用腦去分析

日日就講民主國家
咩叫民主? 英國係民主咩?
美國係民主咩?

平民在英美根本就話唔到事。
話事權在金權份子到,選舉都係兩黨圈內傾好晒既事。

到最後最窮就係老百姓。 美國既徵稅權,人民勞動所得,唔係在美國政府,是私人聯邦銀行。

呢班人已經比人洗腦到幫 金融寡頭做先峰。比人搵笨仲幫人數埋錢



公務員理應政治中立


引用:
原帖由 冬眠小水管 於 2020-12-14 12:42 發表
公務員理應政治中立
政治中立只係做事中立,角色係無中立可言

公務員係要聽命於執政黨
以前港英時代保守黨上台就要聽保守黨,輪到工黨上台就要聽工黨

依家回歸就自然要聽共產黨,即使你幾萬分不願意,除非唔撈,否則必須執行共產黨的指令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Greensea 於 2020-12-14 08:15 AM 發表

後加都可以?
可以,只要是顧傭關係都可以增減相關守則,若不同意可選擇不簽及離。。。
正如近期諸多公司減薪裁員都需簽署由僱方所提出的要求,若不從可選擇離去!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引用:
原帖由 傷心尋回犬 於 2020-12-14 08:31 AM 發表

呢個唔係合約條款,係法定要求
任何合約都不可以與法律有抵觸

就算之前合約冇訂,只要有新法律生效,所有合約都要依新法律去辦
不辦的話份合約就變成無效

咁係咁簡單
那一條新法律?有規定要宣誓嗎?



引用:
原帖由 傷心尋回犬 於 2020-12-14 01:00 PM 發表

政治中立只係做事中立,角色係無中立可言

公務員係要聽命於執政黨
以前港英時代保守黨上台就要聽保守黨,輪到工黨上台就要聽工黨

依家回歸就自然要聽共產黨,即使你幾萬分不願意,除非唔撈,否則必須執行共產黨的指令
「宣誓效忠」嘅意義係防止班政棍食碗面反碗底



引用:
原帖由 oyear 於 2020-12-14 12:29 PM 發表

你問呢個問題即係你無知
宣誓效忠呢個係國際標準
那一個標準?BS, ISO, EN, GB,還是國際公約? 真係唔知?請指教?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nigel212 於 2020-12-14 12:31 PM 發表

既然忠誠,又怕咩宣誓?
連基本在職操守也要法理規管?

食公司碗面,反公司碗底,在私人公司就炒左好耐,要你申報是基本要求。公務員受保障比私人公司多,會比較穩定,這是很多人入職的原因。要求你宣誓也不過份。

黃人都幾有趣!
你同佢講法理,佢就同你講政治。
你同佢講政治,佢就同你講法理。
宣誓唔可怕,冇法理依據就可怕。我係藍人,唔怕認!藍人又好,黃人又好,都要講法理,法理係社會基石。



引用:
原帖由 冬眠小水管 於 2020-12-14 12:42 PM 發表
公務員理應政治中立
政治中立理所當然,但唔代表要宣誓!



引用:
原帖由 冬眠小水管 於 2020-12-14 12:42 PM 發表
公務員理應政治中立
冇錯,可惜唔少人誤解咗"政治中立"嘅意思,請參考公務員守則:

3 . 7 政 治 中 立 政 治 中 立 : 不 論 本 身 的 政 治 信 念 為 何 , 公 務 員 必 須 對 在 任 的 行 政 長 官 及 政 府 完 全 忠 誠 , 並 須 竭 盡 所 能 地 履 行 職 務 。 在 履 行 公 職 時 (包 括 提 供 意 見、作 出 決 定 或 採 取 行 動 ),他 們 不 得 受 本 身 的 黨 派 政 治 聯 繫 或 黨 派 政 治 信 念 所 支 配 或 影 響 。 公 務 員 不 得 以 公 職 身 分 參 與 黨 派 的 政 治 活 動 2, 亦 不 得 把 公 共 資 源 運 用 於 黨 派 的 政 治 目 的 上 , 例 如 進 行 助 選 活 動 或 為 政 黨 籌 款 。



引用:
原帖由 Greensea 於 2020-12-14 01:12 PM 發表

那一個標準?BS, ISO, EN, GB,還是國際公約? 真係唔知?請指教?
世界標準
你快d去英國啦
記得宣誓效忠先入到籍呀



附件

Screenshot_20181214-001913.jpg(118.91 KB)

2020-12-14 13:23

Screenshot_20181214-001913.jpg

引用:
原帖由 mickyhon 於 2020-12-14 01:05 PM 發表

可以,只要是顧傭關係都可以增減相關守則,若不同意可選擇不簽及離。。。
正如近期諸多公司減薪裁員都需簽署由僱方所提出的要求,若不從可選擇離去!
同意,但佢話唔簽就是不當行為、又話危害公衆利益,要炒魷,我想知點危害法!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nigel212 於 2020-12-14 01:07 PM 發表
公務員入職後,除非你自己辭職,政府就差不多養你一世,可能比你同老婆相處時間仲要長,而家先要你宣誓都吾算過份。
唔係政府養公務員,他們有返工,有提供服務,係自食其力。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