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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reensea 於 2020-12-14 12:18 PM 發表

已經入咗點計?
自己可以選擇辭職



引用:
原帖由 Greensea 於 2020-12-14 18:16 發表

唔宣誓就等如會去做達違法事?甚麼邏輯?
唔係違法,係‘未能符合法定要求’
國安法宣誓部份係對應基本法104條
基本法釋法已講明
1.宣誓係出任公職的必要條件
2.未能依據法定程序進行宣誓,是為拒絕宣誓,不得出任相關公職

即係出任相關公職,就必需宣誓,拒絕就不可以出任相關公職

呢個係法定要求,做不到當然要離職,就咁簡單



引用:
原帖由 Greensea 於 2020-12-14 18:13 發表

公司有冇相關法律我唔知。但公務員有公務員條例。
公務員條例?即係香港法律第幾章?



引用:
原帖由 Perfect 於 2020-12-14 10:55 PM 發表

公務員條例?即係香港法律第幾章?
Sorry, 應該係《公務員事務規例》。

https://www.csb.gov.hk/english/admin/overview/22.html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傷心尋回犬 於 2020-12-14 09:50 PM 發表

唔係違法,係‘未能符合法定要求’
國安法宣誓部份係對應基本法104條
基本法釋法已講明
1.宣誓係出任公職的必要條件
2.未能依據法定程序進行宣誓,是為拒絕宣誓,不得出任相關公職

即係出任相關公職,就必需宣誓,拒絕就不可以出任相關公職

呢個係法定要求,做不到當然要離職,就咁簡單
基本法第幾條,誰釋過法?幾時釋過法?聶有冇提過釋法嘅事?佢淨係話唔宣誓是"行為不當" 、"危害公衆利益" 。



引用:
原帖由 Greensea 於 2020-12-15 00:04 發表

基本法第幾條,誰釋過法?幾時釋過法?聶有冇提過釋法嘅事?佢淨係話唔宣誓是"行為不當" 、"危害公衆利益" 。
唔係下下要人餵下
講咁多廢話做乜?
呢個世界係講莊閒,政府係莊,員工係閒
依家做莊既話事要員工宣誓
做員工既只有兩條路:宣誓或唔撈

法例已經响度,唔鐘意就可以唔簽,但係就要面對冇得撈既後果



引用:
原帖由 jkl702606 於 2020-12-14 06:18 PM 發表

嘻嘻,曱甴點撚解死唔辭職?
做事只要自己認為啱就做,燒鋪、打人、 橫行霸道、唔啱聽就行私型,唔使講法律,就係曱由所為。如果政府行事都拿不出法理依據,咁同曱甴有咩分別?



引用:
原帖由 傷心尋回犬 於 2020-12-14 03:52 PM 發表

政府係由執政黨建立,要求其下員工不要與自己對著幹,非常合理

私企都不會容許有與公司立場對著幹既員工出現,更何況政府
咁唔宣誓是否等如和政府對着幹?上班係做工作理行職務,做好工作,唔簽唔等如唔擁護「基本法」,亦唔等如有咩立場。子女愛父母,要唔要宣誓,冇宣誓係唔係等如唔愛。宣誓了是不是等如一定擁護「基本法」?看來宣誓只是強加的事。

[ 本帖最後由 Greensea 於 2020-12-15 12:35 AM 編輯 ]



引用:
原帖由 oyear 於 2020-12-14 01:58 PM 發表

你自己話係亂up 就亂up
總之在英國唔宣誓就入唔到籍
亦要被DQ
新聞都有得搵

好明顯你自己先係亂up哥個咯
中國央央大國, 要唔要去學果啲二流國家。再者,宣誓係入籍之前做,唔喜歡可以唔簽、唔入。但聶現在要在職公務員簽,人地已經做緊公務員,有啲人已經消耗大量青春,咁叫打死狗講價,殊不公平。

[ 本帖最後由 Greensea 於 2020-12-15 12:37 AM 編輯 ]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傷心尋回犬 於 2020-12-15 12:12 AM 發表

唔係下下要人餵下
講咁多廢話做乜?
呢個世界係講莊閒,政府係莊,員工係閒
依家做莊既話事要員工宣誓
做員工既只有兩條路:宣誓或唔撈

法例已經响度,唔鐘意就可以唔簽,但係就要面對冇得撈既後果
我就想知道甚麼法例。聶就係講唔出!



引用:
原帖由 傷心尋回犬 於 2020-12-15 12:12 AM 發表

唔係下下要人餵下
講咁多廢話做乜?
呢個世界係講莊閒,政府係莊,員工係閒
依家做莊既話事要員工宣誓
做員工既只有兩條路:宣誓或唔撈

法例已經响度,唔鐘意就可以唔簽,但係就要面對冇得撈既後果
除咗講莊閒,政府仲要講法律。



引用:
原帖由 Greensea 於 2020-12-15 12:32 AM 發表

中國央央大國, 要唔要去學果啲二流國家。再者,宣誓係入籍之前做,唔喜歡可以唔簽、唔入。但聶現在要在職公務員簽,人地已經做緊公務員,有啲人已經消耗大量青春,咁叫打死狗講價,殊不公平。
有d野係要做,無做,補番去做就係甘簡單。
仲有宣誓係國際標準,唔關英國係二流國家既事。全世界都係甘

特區官員自然要效忠政權,唔效忠就唔好做,就係甘簡單。

政權係咩? 就係包括立法會,行政會,司法機構, 及領導三權既特區領導人特首。

想反777 就唔好做。



黃人本色,又要吃飯又要反碗底比的骨氣好唔好


引用:
原帖由 Greensea 於 2020-12-15 00:40 發表

除咗講莊閒,政府仲要講法律。
法律咪就係國安法囉
自己睇邊條
唔好下下要人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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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傷心尋回犬 於 2020-12-15 07:44 AM 發表

法律咪就係國安法囉
自己睇邊條
唔好下下要人餵
唔應該要人自己對號入座,如果有,聶就應該清清楚楚講出來。學人上「講清講楚」,根本佢自己就唔清唔楚。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