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7.21事件一名白衣人承認暴動等罪判囚4年7個月 - 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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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香港雞蟲 於 2020-12-5 04:06 PM 發表 侵侵話下台,唔關佢事
原帖由 急焦正金童 於 2020-12-5 09:02 PM 發表 其實華為可吾可以系美國本土,告美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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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chris 於 2020-12-5 02:40 PM 發表 一定拒絕啦 否則中國顏面何存 總之一定唔可以認罪 作為中國人 我覺得如果純畀錢可以搞掂 即係唔駛認罪只貼返啲調查費及堂費 就不妨考慮 反正拖落去律師費條數都唔會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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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我有事閃先 於 2020-12-5 04:31 PM 發表 公道一點,孟小姐絕對不是一個普通女人仔。拿畜生跟她比不適合
原帖由 泛到無品口自臭 於 2020-12-5 03:23 PM 發表 報導話只要承認部份檢控輕微"罪行"就可以放人 美加有度好,有錢就可以同你法律程序玩過世 但美國奸詐同無恥,真係去到佢境好大機會唔會俾保釋 反正無凖備認任何罪 就一定喺加拿大打完上訴再上訴,總理總統換完再換都可以唔知結果 每一次迫爆多小小,美加原來小動作只會愈揭愈無恥 而家中國揾咗袋鼠仔當殺雞 下隻馬騮就係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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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hammika2 於 2020-12-5 02:50 PM 發表 香港?算撚數啦。 二百萬人齊解甲,愧無一個是男兒。
原帖由 pp49pp 於 2020-12-6 09:26 AM 發表 邊個話!打入閘機,打美心,打女人英勇無比。
原帖由 逍遙老僧 於 2020-12-5 09:17 PM 發表 身材不錯,老衲想J孟晚舟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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