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峰畏罪潛逃,事實上(de facto)已經放棄區議員資格。林鄭政府竟然話要等四個月,先按「缺席」原則中止其身分。也就是說,這四個月許智峰都可以白逗人工。
林鄭月娥同徐英偉,難道你們不敢褫奪許智峰議員資格嗎?難道你們連解僱僱員的勇氣也不敢嗎?
另一個方法,「暫時」扣留許智峰這四個月的人工,因為具有爭議性。許智峰可以拿回,就是要回港打官司。這個政治操作,林鄭月娥政府也不懂也不敢嗎?
難怪香港包含政治體制內,回歸多年也有抗中戀殖勢力,就是欠缺沒有政治手腕。
希望建制派議員跟進下,也請中央機構動用輿論機器批評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