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咪通緝LOR
之前好多移交逃犯協議, 
唔記得左冇左大半TIM。



引用:
原帖由 alan280204 於 2020-12-4 11:27 PM 發表
許生盡顯懦夫本色
留下有用之軀先為上策。



引用:
原帖由 食電子煙 於 2020-12-4 11:36 PM 發表

有乜撚野用
留下到坐監更無用。



引用:
原帖由 廚房橙色採購 於 2020-12-5 12:22 AM 發表

最有用是搞到黎智英冇得保釋,多很佢唔小
你連先後次序都倒轉哂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eliskw2000 於 2020-12-5 12:28 AM 發表

好多國家就係為咗接收有錢既示威人士,所以中止協議。到呢班人洗晒D錢,可能會送佢地返香港既。
慢慢FF 啦



引用:
原帖由 haogaoye 於 2020-12-5 12:29 AM 發表

留黎做乜?呃9D信徒智障傻仔捐身家?
留係香港根本冇用。
出到去用佢流亡議員的身份仲有用。



引用:
原帖由 alex33hewlett 於 2020-12-5 12:37 AM 發表

放長雙眼喇, 可能到時 妓者週圍搵唔到 "佢至瘋", 驀回首, 那人卻在 "麥當當" 戴住頂鴨嘴帽, 心口掛住Staff Tag "TED" 招呼緊小陰蒂國窮鬼.
FF 太多傷身
許生學歷和英文水平都唔錯。



引用:
原帖由 明日純情的馬 於 2020-12-5 12:44 AM 發表

手足,記得每年小去兩次日本,留番捐錢支持佢快樂家庭海外生活
乜你依加去到日本咩?
遲啲特區護照冇埋免簽日本, 到時去日本都唔到幾多次。



引用:
原帖由 明日純情的馬 於 2020-12-5 12:51 AM 發表

唔洗轉移視線,課水啦,手足
係同你講, 欖炒緊香港人係北京和香港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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