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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家法官無需負責,根本想佢地走佬,判都唔洗判


引用:
原帖由 半夏善良的黑頭 於 2020-12-3 22:54 發表
係咪要燉佢冬菇先
即炒



一律唔准保釋咪得


疑犯要保釋,交晒外遊證件出來,先好比保釋,再去警署報到


[隱藏]
支持黃屍曱甴滾出香港。


引用:
原帖由 dfmtf 於 2020-12-4 11:07 發表

所以咪話班保皇廢
而家成個立會都係你
仲唔日日用特權條例召啲假髮上嚟玩
一唔嚟就用藐視立法會炒人收監
唔廢就唔會比黑暴有機可承啦.

就算唔查法官, 都用特權法, 查下佔中果陣D 捐款(帶妖捐左比港人民調機構等等) 點來. 之後再查黑暴.

[ 本帖最後由 cskch 於 2020-12-4 02:59 PM 編輯 ]



其實凡犯國安的全送往大陸審, 肯定公平很多!


引用:
原帖由 andlong 於 2020-12-4 02:30 PM 發表
疑犯要保釋,交晒外遊證件出來,先好比保釋,再去警署報到
其實要著草點都會諗辦法,相信將會有更多12 暪徒



佢哋有用所以可以流亡,等邊日冇用嘅時候就知會有咩後果咗


[隱藏]
有些控罪可以保釋是合理的,但應該扣起他(她)們的旅行證件。


肥黎伯伯一世自己預期自己可能面對問題,有可能設局。特區國安局估計用特別方法去控制和調查肥黎一世


這位許議員, 單看他以往的搶手機行為, 就已知是低格無品, 怎會有承擔, 畏罪走佬有何出奇?

以後果啲黃毒, 仲可以申請保釋? 要多得許議員了.



引用:
原帖由 我係掟磚廢青1號 於 2020-12-4 11:48 AM 發表

你似乎唔知乜野叫起底,乜野叫轉載
一様犯法盲毛



引用:
原帖由 半夏善良的黑頭 於 2020-12-3 10:54 PM 發表
係咪要燉佢冬菇先
依隻狗官串謀犯人棄保潛逃w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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