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動亂後,估計中央已下定決心重整香港政治環境。
但犯民集團各人還沉迷在暴動後的興奮,沒有一丁點危機感。
當國安法立法後,繼後的就是將犯民集團一網打盡。
曾經參與過顛覆國家,煽動暴動的一眾犯罪份子。估計全部被捉拿落網。
曾經是立法議員,估計會逐一逐一的被控,越是出位的,越早落穫。
還幻想可以重返議會的犯民,不是不懂看形勢就是自知不夠。
在這個時候,他們要反思和計劃的就是如何安置家屬。他們在香港已經犯了滔天大罪。
未被捕的,想想自己做過的事,有犯案的終會落網。
所謂流亡,更是傻得好笑,一家人怎樣流亡,你自己犯錯,害到家人,當日你們提倡的禍必及家人,最緊要有事在這時候應驗在你們身上了。陰毒的思維終會得到報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