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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了」一詞,始於黑暴,黃絲還設計了隻神獸,是一頭有翅膀的雄獅,以「獅鳥」為喻,藉此美化暴行。

我多次說過,大家不要中計,「私了」、「獅鳥」,講得多好容易忘了當中醜惡,變成一個潮詞,彷彿無傷大雅。我們要記住,那不是貪得意的獅鳥或私了,那是私刑,跟所有毆打傷人甚至意圖謀殺行為是一樣的。

沒料到,連堂堂法官都中招,昨日在屯門法院,裁判官水佳麗對一宗「私刑式」的襲擊案,不單以非專業名詞「私了」來形容,還間接稱許這種行為。

事緣去年九月二十五日,一名休班警在行經屯門市廣場時遭「私刑式」群毆襲擊,十八歲男學生湯浩源被捕,法院裁定他參與非法集結及普通襲擊罪成。裁判官水佳麗說,理解被告為何如此衝動,但勸勉他若有一腔熱血想為香港做事,更應好好管理自己,而非「拋頭顱,灑熱血,英雄式犧牲自己」。

水官甚至認為被告並非「壞細路」,更反問他:「私了是爭取公義?」最後判他入住勞教中心,並告誡要記住今次教訓。

把不認識的路人打至頭破血流者,原來都不算壞人,那麼這世上「壞」的定義該重新改寫。如果打人的不算「壞細路」,難道是大好青年?打人者不壞,即是說被毆者抵打?襲擊一個休班探員,在水官眼中原來是「拋頭顱,灑熱血,英雄式犧牲自己」?這是甚麼邏輯?

動手打人者肯定是壞了心腸,而歌頌打人者也肯定是壞了腦袋。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c ... 900534/專欄-人生馬拉松-壞細路

水街壞好快升官發財, 壞細路好快私了上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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