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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林朗彥及成員周庭涉去年6月21日、反修例期間包圍警總案,3人早前分別承認「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控罪,裁判官王詩麗昨分別判黃之鋒監禁13.5個月、林朗彥7個月及周庭10個月。判辭指,電話訊息顯示首被告黃之鋒早於案發前夕已有預謀,就「煽惑行為」作考慮及安排,並非因突發事件一時意氣用事,而是經過深思熟慮。

王官指,案件無人受傷「實屬僥倖」,事件或演變為暴力衝突威脅在場人士安全,判刑不能忽視潛在風險;又批評黃之鋒煽惑他人包圍警總「十分自私」,案件令警察未能回應61宗999求助,或剝奪市民得到及時救助的機會。判辭又指,警察是維持治安的支柱,警總是執法的標誌建築,而黃之鋒號召包圍警總,呼喊貶損警察的口號等連串行為,目的就是衝擊警方「挑戰警方權威」。王官參考2018年的雙學三子案,認為本案雖不涉暴力,惟兩案控罪同屬《公安條例》,與非法集結的最高刑罰相同,同涉群眾聚集「不是個人罪行」,背景一樣牽涉社會議題而遊行示威,故仍可作借鏡。

周庭聞判落淚
王官考慮各因素後,認為緩刑並不適合,並拒絕周庭就刑期上訴的保釋申請。周庭聞判後落淚,黃林二人則分別高呼,「知好難捱」、「絕不後悔」等,旁聽席上有市民大叫加油,庭外亦有市民舉標語聲援3人。英國外相藍韜文就3人被判囚發聲明,敦促北京及港府停止扼殺反對聲音,必須維護港人權利及自由;台灣總統蔡英文形容,判決令香港的民主訴求,再被威權壓制。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回應指不屬外交問題。



做咩攪成咁?唉 都唔知點解呀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www.am730.com.hk/news/新聞/621包圍警總案-眾志三子囚7至13-5個月-246031



煽惑他人放火汽油彈左人返工破壞!真係判得少!

絕不後悔?點解又認罪嘅?🙄

河童坐一年,好多年青人要坐4.5年!😤

[ 本帖最後由 南區宇宙的師兄 於 2020-12-3 10:36 AM 編輯 ]



引用:
原帖由 Aasia 於 2020-12-3 09:59 AM 發表


https://d2e7nuz2r6mjca.cloudfront.net/2020/12/1606938585_IN-1280w.jpg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林朗彥及成員周庭涉去年6月21日、反修例期間包圍警總案,3人早前分別承認「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控罪,裁判官王詩麗昨分別判黃之鋒監禁13.5個月、林朗彥7個月及周庭10個月。判辭 ...
咩撚嘢叫3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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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Aasia 於 2020-12-3 09:59 AM 發表


https://d2e7nuz2r6mjca.cloudfront.net/2020/12/1606938585_IN-1280w.jpg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林朗彥及成員周庭涉去年6月21日、反修例期間包圍警總案,3人早前分別承認「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控罪,裁判官王詩麗昨分別判黃之鋒監禁13.5個月、林朗彥7個月及周庭10個月。判辭 ...
引導他人殺人放火嘅主犯都只係判7至13個月?香港法冶已死!!!



精人出口判得真係少,係班傻仔信先狗衝掟磚掟汽油彈起碼判五至十年


真係可憐。

俾人洗晒腦,仲以為做緊英雄犧牲自己,事實上要救他們三個,俾張機票就走左啦,擺到明幕後主腦覺得呢三隻棋個body以後唔會有用,留名字就夠政治角力,就由得佢地座牢。

可憐。



人生更精彩, 坐多幾次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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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dhcchan816 於 2020-12-3 10:56 AM 發表
人生更精彩, 坐多幾次啦!
抵L死,成曰以為自己天選之子,正on9



如果揾水判官,讚兩句優秀然後判感化令
同人唔同命,痴瘋你條命點解生成咁,遇到阿水咪無事



判得少啦!要判到佢坐到驚先有作為嗎


判處咁輕??古惑引導他人攻擊政府機構,破壞社會秩序,打人放火破壞交通的策劃主犯才判7個月到13個月,看出香港法治制度已死,狗法官是英國西方奴才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wei200929 於 2020-12-3 11:55 發表
判處咁輕??古惑引導他人攻擊政府機構,破壞社會秩序,打人放火破壞交通的策劃主犯才判7個月到13個月,看出香港司法制度已死,狗法官是英國西方奴才
包圍警總係大罪, 應該要上訴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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