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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asia 於 2020-12-3 09:59 AM 發表 https://d2e7nuz2r6mjca.cloudfront.net/2020/12/1606938585_IN-1280w.jpg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林朗彥及成員周庭涉去年6月21日、反修例期間包圍警總案,3人早前分別承認「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控罪,裁判官王詩麗昨分別判黃之鋒監禁13.5個月、林朗彥7個月及周庭10個月。判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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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hcchan816 於 2020-12-3 10:56 AM 發表 人生更精彩, 坐多幾次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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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ei200929 於 2020-12-3 11:55 發表 判處咁輕??古惑引導他人攻擊政府機構,破壞社會秩序,打人放火破壞交通的策劃主犯才判7個月到13個月,看出香港司法制度已死,狗法官是英國西方奴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