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 5,286
  • 回覆: 88
  • 追帖: 1
  • 分享: 1
+10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林朗彥和成員周庭,涉嫌於去年6月21日包圍灣仔警察總部,分別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2日在西九龍法院判刑。裁判官王詩麗指為保障公眾利益,阻嚇他人仿效,判處黃之鋒入獄13.5個月、周庭入獄10個月、林朗彥入獄7個月,皆即時監禁。有市民開香檳慶祝.......



奸邪妖獸被繩之以法,得到應得懲罰,當然要好好慶賀一下。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www.wenweipo.com/a/202012/02/AP5fc7479ee4b0d6c5063b555d.html

[ 本帖最後由 ichthys2 於 2020-12-2 04:04 PM 編輯 ]



應該祝年年有今日,歲歲都踎監

[ 本帖最後由 逆風的肥牛 於 2020-12-2 04:04 PM 編輯 ]



香檳會唔會斷市


想問下,佢地唔系有條國安罪?坐住點計?出哩先再上庭?


[隱藏]
周庭想申保釋被拒,即時入獄!


引用:
原帖由 魚仔曲其 於 2020-12-2 04:05 PM 發表
想問下,佢地唔系有條國安罪?坐住點計?出哩先再上庭?
國安法後好班仆街好似無犯過國安法,之前個d唔計



麻煩懲教署
即刻同周庭剪個陸軍裝髮型
因為大法官話要男女平等喎



引用:
原帖由 36H 於 2020-12-2 04:10 PM 發表
麻煩懲教署
即刻同周庭剪個陸軍裝髮型
因為大法官話要男女平等喎
Ting Ting話, 最慘系無得用wacoal & 護舒寶






[隱藏]
周庭可唔可以申請同黃之鋒同倉?


引用:
原帖由 team123456 於 2020-12-2 04:08 PM 發表

國安法後好班仆街好似無犯過國安法,之前個d唔計
算佢好彩



律政司應該上訴, 判得咁輕 !


有請肥媽-友誼之光,人生於世上……


引用:
原帖由 .o_o. 於 2020-12-2 04:15 PM 發表
律政司應該上訴, 判得咁輕 !
法庭慣例:被告主動認罪,最高可扣減三分之一刑期。



[隱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鍵盤翻頁
左右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