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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去年11月黑暴破壞行動的一名興趣班男導師,被捕時警員在其身上檢獲伸縮棍、鐳射筆、煙霧餅、鐵釘、索帶、辣椒水及醫療物品等,被控管有炸藥、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以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合共3罪,案件今日(1日)於屯門裁判法院裁決..........



炸藥可以危害許多人的性命,持之作惡者必須嚴懲不貸。

莫說判囚十五個月,即使判囚十五年都應該!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www.wenweipo.com/a/202012/01/AP5fc633d1e4b0a6733582add6.html



15個月益左條7頭🥱


又炸藥又武器,到底班曱甴打算無差別屠殺幾多香港市民!?


被控管有炸藥都係判15個月,
法官好嘢🤦🏻‍♂️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Duncan_Nadal 於 2020-12-1 08:40 PM 發表
被控管有炸藥都係判15個月,
法官好嘢🤦🏻‍♂️
15個月咁L大把



大殺傷力武器,最少都150個月啦。


今次賤畜黃屍又患咩怪病呀


呢條黑畜係殺人放炸彈嘅興趣班導屍?曱甴真係恐怖份子!


罪有應得


[隱藏]
伸縮棍、鐳射筆、煙霧餅、鐵釘、索帶、辣椒水


呢D就係興趣



其實真係判得好輕,不過都叫做入到罪,唔好俾黃絲覺得犯法唔洗拉咁都已經好好


攜炸藥都只係15個月,少唔少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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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 L 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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