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犯民立法會議員辭職今天生效, 正式成為已完.
[2] 辭職議員係終身制, 政治不是請客吃飯, 不可隨喜自便.
[3] 議員就職時的宣誓係有法律制約力, 辭職即係違反承諾, 一次不忠, 終身不容.
[4] 當年犯民議員都係在臨立會總辭, 只有民協的光頭基不辭, 之後在新一屆的立法會選舉, 總辭的議員都高票當選重返立法會, 民協的光頭基全部堪包散,
[5] 如果明年的立法會如期選舉, 辭職的議員必定翻閹報名參選, 哀兵參選必會鼓動黃屍曱甴選民投票, 又會重演當年臨立會辭職議員的高票當選重返議會, 即係又一次一巴掌打臉阿爺, 令阿爺受國際恥笑.
[6] 選舉主任本身的職權都係不倫不類, 不可以交由選舉主任作出裁決.
[7] 所以人大常委會一定要在開會時加多一項議程, 就係明確宣示辭職議員係終身制, 不能翻閹.
[8] 如無人大常委會的決議, 明年的立法會選舉建制派一定又係通輸, 香港又重新變成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