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貴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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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20-12-1 18:26
青島嶗山合肥路857號的北村新苑小區的物業管理公司(青島北都)日前張貼禁養寵物的通知,要求所有飼養寵物的業主,必須在12月31日之前將寵物送走。
物業一值班工作人員說,小區養狗的越來越多,出門不拴、隨地排便居民投訴嚴重。時間截止後,如果原北村居民違反規定,將停發分紅及補貼,租戶或買房的,將對寵物強制清理。對於這個規定,引發居民爭議。有居民不滿政策一刀切,沒有商量的餘地。有人質疑是否繞過憲法。
對此,中韓街道取得回應指這屬於北村的村民自治,對於這種一刀切的規定,街道也正在和村裏溝通,尋找更妥善的方法。
有關禁養寵物一刀切的管理方式是否合理,內地律師趙清樹表示:「我們國家的法律法規並沒有絕對禁止公民養寵物,也就是說公民有養寵物的自由,也有不養寵物的自由,不管是村委還是物業公司都沒有權利單方決定。」
「村委按照法定程序對村民做出一些限制,這屬於村民自治的範圍,在合法的範圍內應當予以尊重,但是村委不能決定村民以外人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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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帶來的衛生與噪音的問題,大多源自不負責任的寵物主人,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437791/即時-中國-青島小區禁全體業主養寵物-惹起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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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20-12-1 18:30
同香港一樣,有小部份養寵物唔自律既人影響晒其他自律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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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20-12-1 18:32
要求所有飼養寵物的業主,必須在12月31日之前將寵物送走。
可憐的寵物, 最後死路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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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020-12-5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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