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候公屋合資格人士可獲現金津貼 議員質疑鼓勵「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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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nsonkpl 於 2020-11-30 11:40 AM 發表 呢個保安炒得,唔係緊急都唔會要求你開閘啦,開個閘有幾難,救護車走咗關翻佢咪得囉。相信你老頂都唔會因為你開閘畀白車進入而責備你啩 另外有樣嘢唔明嘅就係點解夜晚唔開,日間就可以是嗎,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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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可愛大囗仔 於 2020-11-30 01:25 PM 發表 我試過報警都吾受!話果度係豬人地方
原帖由 dnnm76 於 2020-11-30 09:18 PM 發表 百佳得過啲住客平時就個個都無手開門,偏偏大年初一就個個都健步如飛唔洗看更幫? 睇嚟呢樣嘢都令你產生好大怨氣
原帖由 slayer 於 2020-11-30 11:09 PM 發表 正所謂人無恥便無敵,香港人專用招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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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只求一點快樂 於 2020-11-30 06:18 PM 發表 是否已觸犯消防條倒,及阻礙公職人員,而且有次我親眼見過,有個電單車救護員去到大廈地下管理處,個保安員要佢先登記同打上樓確認左,先比上樓,當時我見到,吊到佢死,先放佢上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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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ndy94 於 2020-12-1 11:02 AM 發表 電單車救護上樓? 佢得一個人? 怪!
原帖由 黃金工程 於 2020-12-1 08:22 AM 發表 因為沒有失職,所以唔可以炒得。 當然,就算在其他事情上的失職, 也唔一定要一失職就即炒。 除了傷患者是受害者, 保安員也是本報道的受害者。 如果炒了,保安員被炒的理由, 就會變成是: 由於被一部急救車於夜間來到所累。 這是不是太無稽? 保安員獲上司告知任何車輛夜間不得駛入 消防通道,卻不清楚急救車是除外, 兼且急救車有權在夜間駛入, 需要把實情告知保安員, ...
原帖由 cmd1503 於 2020-11-30 12:11 PM 發表 條通道應名改為:日間消防通道,消防/急救車輛夜間不得使用。
原帖由 AL12345 於 2020-12-1 11:31 AM 發表 你真有趣! 要救護員解釋咁多野. 使吾使救護員同保安舉行辨論大會, 再決定開吾開閘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