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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買大陸股等跳樓 於 2020-11-30 11:52 AM 發表
任何人能當上特首都係這價錢是公價有何不對?



佢屋企好多現金 水洗難清


引用:
原帖由 689倒轉又係689 於 2020-11-30 09:39 AM 發表
寬己嚴人
正常呀!封疆大吏只可由皇上節制



引用:
原帖由 liongdanny 於 2020-11-30 04:09 PM 發表

走近共產唔貪都係會被迫貪。
咁犯聞幾時加入咗共產



[隱藏]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認為,今次是「很政治性的決定」,反映特首聽命中央,「想建立特首是『超然』,三權都要透過特首向中央負責,特首不認為需服膺於香港法庭」。



即係法庭可以地位超然?



引用:
原帖由 hollowman 於 2020-11-30 03:36 PM 發表

係啦 啲冚家橙曱甴閪影人相就得倒轉啲人影曱甴閪相就被廝鳥 狗閪曱甴真係寬己嚴人類
同你一九樣無品



大陸官員貪腐成風,林鄭似乎近朱者赤,開定逃生門俾自己


引用:
原帖由 花好月圓102 於 2020-11-30 05:42 PM 發表

同你一九樣無品
唔通放火燒人就好有品我對人就好有品 對啲狗屎垃圾黃畜牲就講你畜母嗅化閪



引用:
原帖由 hollowman 於 2020-11-30 05:49 PM 發表

唔通放火燒人就好有品我對人就好有品 對啲狗屎垃圾黃畜牲就講你畜母嗅化閪
反彈俾你



[隱藏]
小黃人心理:除咗泛民、黃人之外,個個都係賊。


撐娥姐!👍👍


引用:
原帖由 花好月圓102 於 2020-11-30 05:55 PM 發表

反彈俾你
你出咗毛未



cy條仆街真係袋袋平安


引用:
原帖由 *克羅斯* 於 2020-11-30 09:31 AM 發表
【明報專訊】特首林鄭月娥參選政綱中承諾盡快解決憲制、法律問題,將《防止賄賂條例》(下稱《條例》)第3及第8條適用範圍擴大至特首,惟她接受訪問時表明任內不會推行,稱釐清特首憲制地位及身分,由中央處理更適合。法律學者質疑林太此舉冀建立特首「超然」角色,民主派批評林太「走數」,建制派則稱若特首嚴重瀆職,中央必然處理。

https://fs.mingpao.com/pns/20201130/s00007/d42fed35c75bfb91de7cc9f27cf4d2b0.jpg ...
你唔知特首就係直接向中央交待㗎?

快啲返去熟讀《基本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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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武山義尚 於 2020-11-30 12:02 PM 發表
林鄭:我不會犯老曾錯誤,
我跟番英國佬那套,
港督凌架眾人之上
曾生咪係落台先畀人查畀人告囉!有機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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