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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止許智峯同陳志全私人檢控狂魔,等於將個奸字刻在額頭上,還談什麼法治!
司法機構自己防礙司法公正,無恥到曠古爍今,必然報應不爽,遺臭萬年!

[ 本帖最後由 死夜惡 於 2020-11-26 07:53 PM 編輯 ]



引用:
原帖由 烈火雄雄 於 2020-11-27 09:37 AM 發表

所以唔可以俾法官說了算,唔同法官可以對法例有唔同理解,最後法官就自己想點判就話係咁理解法例,判案就變成法官個人意願,無準則。
例如最近嗰個,掟雞蛋都判人坐幾年嘅狗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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