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lver Member
原帖由 mart1212 於 2020-11-26 05:17 PM 發表 你唔好鳩噏啦! 你有咩咪同個官講! 無事法官會放班暴徒,仲會加一句優秀添! 警察責任係見到啲仆街犯法就要拉。
VIP
原帖由 聞敬鑾 於 2020-11-26 08:09 PM 發表 除咗無牌行醫罪之外 黑警冇任何藉口襲擊人 事實上大量被黑警無故襲擊嘅記者醫護都冇被拘捕 根據7犬豬警司案例 呢啲黑警全部要坐
原帖由 聞敬鑾 於 2020-11-26 08:11 PM 發表 黑警快啲拉自己人俾我睇吓?
Golden Member
原帖由 聞敬鑾 於 2020-11-26 12:26 PM 發表 各位~ 沒事了還有甚麽藉口禁止遊行示威?
原帖由 聞敬鑾 於 2020-11-26 03:42 PM 發表 遊行示威係憲法保障權利 終審庭判詞有講
原帖由 絕世小魚 於 2020-11-26 03:39 PM 發表 認同屈小姐所說 邊有可能派錢 今時今日係香港 奉公守法的 才是被懲罰的一群 點解d人咁憎嗰d只取綜援不工作的人 就是因為如此 不患寡而患不均 勤力守法的反而沒回報 呢d真心係民怨
原帖由 33Chris 於 2020-11-26 12:47 PM 發表 應該加入 條款, 確診者如並冇安裝安心出行以及不利用安心出行記錄行蹤, 將不獲5000元津貼
原帖由 A1899 於 2020-11-26 10:46 PM 發表 嫖妓、去飲酒、去跳舞的確診者醫好之後再行政拘留處罰就差唔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