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知兩個字,我覺得太沉重
簡單講,就係新聞從事業者的職責
美國大選有冇舞弊,咁嚴重大事
唔理咩野政治立場主流媒體
網路謠言,幾乎都一一破解晒
呢啲係媒體應該要做,去追查一下真假有幾咁難?
反觀香港媒體,好多事不明不白
爆眼女為例
假計有個黑女人話示威時畀美國警察爆眼
咁大件事,個黑女人從頭到尾冇現身面對,唔肯出示檢傷報告
之後仲人間蒸發左
有咁奇怪既事,大家認為美國媒體會唔會放過唔去追到底?
太子站死咁多人,冇間媒體追到真相,唔係呀?
美國除左身為記者職責,仲有係個人榮譽
追到人地追唔到既新聞,分分鐘可以攞普立茲新聞獎
呢啲係新聞從業員最高榮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