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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擬就第一百零四條理順本地法例 盼下次選舉前完成
全國人大常委會為香港立法會議員資格立規明矩,香港社會各界都認為有關的規範應適用于所有公職人員。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日前接受香港文匯報記者訪問時表示,除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已訂明的公職人員外,參加選舉委員會選委及特首的選舉參選人亦應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特區政府早前表示會儘快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理順本地法例,譚耀宗希望能于下次選舉前完成相關工作。■香港文匯報記者 柴婧
規範完善公職人員隊伍是準確落實“一國兩制”的迫切任務之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政府早前表示,會儘快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理順本地法例。
針對香港社會各界認為,政府應當進一步釐清何謂“公職人員”,譚耀宗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記者訪問時表示,除基本法列明的公職人員外,參選選舉委員會選委者、特首參選人、區議員、公務員以及其他重要架構的成員都必須包括在內。
他解釋,選舉委員會成員要負責選出行政長官,職務非常重要,而參選特首者有機會成為特區之首則更需要宣誓。至于公務員要落實政府的諸多工作,行使重要職能,亦應對他們有相關要求。
今屆區議會被攬炒派把持后,逐漸淪為宣揚“港獨”、仇警和反政府的平台,市民利益亦嚴重受損。譚耀宗指出,區議員必須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中國香港特區。
被問及有人擔心此舉會“變相提升區議會的憲制地位”,他不認同要求區議員宣誓是在“抬舉”區議會。雖然區議會屬諮詢架構,但區議員參與公眾事務,屬于建制架構中的一員,他們用區議員身份履行職能的時候,不可以衝擊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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