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發表於 2020-11-23 04:33 PM
引用:原帖由 eos888 於 2020-11-23 04:22 PM 發表
貿易公司董事助理於去年6月12日的金鐘警民衝突中,把鐵馬搬到政府總部門口外。他在裁判法院承認非法集結罪,被判囚兩周。律政司向原審裁判官申請刑
11846803
律政司向原審裁判官申請刑期覆核,但遭拒,今(23日)向上訴庭提出覆核。上訴庭3名法官聽取陳詞後,改判被告入獄7個月,其中一名法官更直接指原審官的考慮是「錯到無可再錯」。已服刑完畢的被告,需再即時服刑。
要還啦 ... 應該豉椒…
「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 「你在我生命中的出現,足夠我回味一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