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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今日(21日)在社交媒體發文,指即時喪失議員資格的四人之一郭榮鏗宣布退出政圈,只是他甘當美國和西方國家棋子的下場..........



奸邪妖獸口講「無畏無懼」、「無怨無悔」,只不過笑話一個,其實內心諸多畏懼,一有風吹草動,就立即抽身而退。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www.dotdotnews.com/a/202011/21/AP5fb89569e4b082831aa83ed3.html



https://inews.hket.com/article/2683625/國安法條文(全文)《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國安法條文(全文)《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第二十條 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之一的,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屬犯罪:

(一)將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任何部分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

(二)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任何部分的法律地位;

(三)將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任何部分轉歸外國統治。

犯前款罪,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十一條 任何人煽動、協助、教唆、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實施本法第二十條規定的犯罪的,即屬犯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節 顛覆國家政權罪

第二十二條 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之一的,即屬犯罪:

(一)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

(二)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三)嚴重干擾、阻撓、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

(四)攻擊、破壞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履職場所及其設施,致使其無法正常履行職能。

犯前款罪,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十三條 任何人煽動、協助、教唆、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實施本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犯罪的,即屬犯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柒朗普都玩完, L樣郭榮鏗當然要退啦.


退出就冇事?


[隱藏]
見勢色唔對就話唔玩


郭榮鏗一路好走


dllm!一句退出當無事?穩美國制裁香港,要全香港為你陪葬


估計大量議員退出唔玩.


被DQ嗰四隻漢奸走狗
見主子自身難保想洗白
找數先
話唔定有一日國安人員上門拉人

平身多作虧心事 夜半叩門好L驚



[隱藏]
夾住尾巴縮埋一便。



引用:
原帖由 Domson 於 2020-11-21 01:53 PM 發表
dllm!一句退出當無事?穩美國制裁香港,要全香港為你陪葬
制裁效果唔係咁大,反宜支持黃屍 曱甴破壞香港效果先大



又縮!


又話齊上齊落,而家聞風先遁嘅

毒媒犯民政棍不斷將每樣事政治化,製造更多反政府市民反政府而獲取紅利(選票),香港人冷靜思考下我們需要什麼?呢d政棍為社會民生又做過什麼?不要淪為犯民政棍利用上位嘅工具。



郭汪汪 退黨保平安


[隱藏]
係驚冇得撈
重想搵食
但九成都係賺陰騭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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