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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指,港島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今日採取行動,拘捕3名本地男子,年齡介乎36歲至48歲,均為前任立法會議員。被捕罪名為香港法例第382章《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中的藐視罪及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中的「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企圖施用有害物品罪」。


昨日,一則香港前反對派議員許智峯、陳志全、朱凱迪分別於家中被警方拘捕嘅消息沖上輿論熱點,被捕理由直指今年528日及64嘅立法會「臭蛋」事件

[ 本帖最後由 東方笨拙的魚蛋 於 2020-11-20 09:58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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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種跡象表明,只有穩定嘅社會環境和良好嘅法治氛圍才能使社會逐步進步和發展,對於亂港犯罪嘅行徑必須要依法打擊處理,以正視聽,還社會正義和公平,由此方可推動社會發展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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