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lver Member
原帖由 boymeetsgirl 於 2020-11-19 03:55 PM 發表 示威者於去年10月發起九龍遊行,及後示威活動期間,1名展覽佈置工人向警車投擲汽油彈,早前承認1項有意圖而縱火罪。辯方今午在區域法院求情指被告罹患對立反抗症,一時衝動下犯案,前僱主亦答應會於服刑完畢後重新聘用被告,法官姚勳智終判處被告監禁38個月。 辯方呈上被告父母、前僱主、律師和議員的求情信,指被告坦白認罪有悔意,現已深切反省知道錯誤,願意承擔責任,前僱主亦賞識其工作,願意在被告服刑完畢後重新聘 ...
Golden Member
原帖由 boymeetsgirl 於 2020-11-19 03:59 PM 發表 對立反抗症?聽到未聽過
VIP
原帖由 香港雞蟲 於 2020-11-19 04:06 PM 發表 判囚38個月................呢隻曱甴真係抵 L 死
原帖由 半夏善良的黑頭 於 2020-11-19 04:16 PM 發表 係美國告佢意圖謀殺罪的
原帖由 kof2002um 於 2020-11-19 04:16 PM 發表 點解有D 判社服? 呢單就判咁重差咁遠. 對其他犯人好唔公平, 是乎你好唔好彩遇到黃官?
Platinum Member
尊貴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