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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onnam 於 2020-11-18 02:16 PM 發表
台灣的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被潑漆案,三名被告在台北地方法院,分別以傷害罪,判處3和4個月徒刑。 林榮基回應刑罰時形容,3至4個月「跟放假一樣」,代價太小,他們可以一犯再犯,往後還會再發生。 林榮基接受台灣中央社訪問時提到,在他被潑漆後,在台灣為香港抗爭者提供庇護的「保護傘」餐廳,10月也被潑污穢物,...

https://newsstatic.rthk.hk/images/mfile_1560615_1_L_20201118125049.jpg
代價太少,可以一犯再犯,多謝提醒



香港都剛有單開審系垃圾會,該比呢單重罪好多,吾知幾多個月呢


係咩,咁雞蟲基你幾時又放下假呀


死刑或終生監禁先可防止一犯再犯


[隱藏]
3至4個月「跟放假一樣」,代價太小,他們可以一犯再犯,往後還會再發生。
按佢邏輯要坐終身喎



林生唔知可不可回答叛國該判多少年?別認為躲在台灣可保你一世.


唔高興呀? 台灣司法不公, 不如返香港囉 


唔知佢又點睇香港類似CASE


呢條死廢老咁L陰毒,人地潑漆又唔係殺人放火,小心最尾果兩年


[隱藏]
林生,咁如果有曱甴去到台灣省犯事,應該點樣判?


佢地出來實再搞你,唔好擔心


林騙子,有腦都唔會信呢條友講嘅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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