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
- 帖子
- 8652
- 積分
- 6681
- 註冊
- 2017-3-3
|
#1
發表於 2020-11-10 17:07
引用:原帖由 boymeetsgirl 於 2020-11-10 04:26 PM 發表
43歲地盤工人今年3月中在元朗的721事件紀念活動期間,疑拳打1名正追截青年的督察背部。裁判官王證瑜今午在屯門裁判法院接納2名警員大部份證供,指2人說法合情合理,前後一致,而不接納被告指想保護其他年輕人而2次襲警,其行為與解釋不一致,裁定被告襲警罪名成立。辯方求情指右腳於家居意外中受傷致行動不便,王官遂扣減5天刑期,判處被告即時監禁30天。
王官裁決時反駁辯方爭議,認為督察正追截的青年從非法集結 ... 30天太短了,上訴啦!
|
|
|
[按此打開 Google 相符內容]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