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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無九兩菜!?襲警都係判30日!警察係執法人員喎!如果有人襲擊假法燃,咁係咪都應該判刑不超過30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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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66infinity 於 2020-11-11 03:17 AM 發表

近日有個71歲阿伯用石頭掟鴿群,被判囚6周;
43歲地盤工人襲警打傷警察判即時監禁30天。

香港還有法律公義嗎?香港還有判罪標准嗎?人不如白鴿!!荒謬!!
來生要做隻白鴿
屈穎妍

去年十一月十三日,警方奉命到沙田一帶清除路障並驅散集結者,一個住在港島半山名叫鄭卓敏的女子看到警察後大叫:「黑警,收隊」,並順勢拾起地上磚頭掟向執勤警員。

被擲警察本能退後了幾步所以沒被掟中,磚頭落在眼前,於是警方有證有據把鄭女以非法集結及襲警罪名拘捕。此案上星期在屯門法院審結,裁判官說遇襲警員在法庭上的證供存在疑點,故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同是去年十一月,大批市民在銅鑼灣悼念墮樓不治的科大學生周梓樂,當晚有暴徒趁機搞事,一名叫林耀庭的無業男子在崇光百貨門外向一軍裝警署警長擲磚,結果被控襲警。因為警察沒被磚頭擊中,也因為法官認為警察口供有疑點,結果案件在今年六月審結,東區法院法官判被告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如果,這幾個警察是隻不會說話的白鴿,事情就會不一樣。

今年四月,新冠肺炎肆虐的日子,七十一歲的老伯黃仕元在清晨路經上水彩園村行人天橋時,看到一群白鴿聚集,擔心鴿糞傳播病毒,於是在天橋上的花盆取了塊石頭掟向鴿群,試圖趕走牠們,誰知沒擊中鴿子,只打中單車徑旁的隔音屏,被巡警發現控以公眾地方妨擾罪,前日在粉嶺法院被判有罪,監禁六個星期,即時入獄。

到底,是人不如鴿還是警察的命不是命?同是被掟、同樣掟不中,施襲者的下場竟可以如此差天共地。如果我是警察,我只希望來生做一隻白鴿,一條被所有人都尊重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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