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 1,517
  • 回覆: 7
引用:
原帖由 moyy 於 2020-11-7 12:45 PM 發表
運動用品店經理及荷蘭籍教師於今年2月尾「831事件」紀念活動期間,向燃燒中的雜物投擲紙張。兩人早前承認1項縱火罪,梁嘉琪裁判官認為需顧及公眾安全,判處具阻嚇性刑罰,但考慮到他們坦白認罪,並已作出賠償,終判囚4個月,相信已還柙3個半月的兩名被告即將獲釋。

辯方律師進一步求情指,兩被告並非最先點火的人,事件中規模較少,次被告De Bruin Edgar Willem Asrt的女友更強調,他平日 ...
四個月刑期真係好少



放火其實都好大 罪


引用:
原帖由 我愛孖煙囪 於 2020-11-8 05:42 PM 發表

法宮放水,警方加隻黑豬it佢
曱甴有工就 唔珍惜
要去監獄大學進修



引用:
原帖由 moyy 於 2020-11-9 12:29 PM 發表

自己申請抵鳩死!
無厘頭的曱甴 咁就斷送自己一生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我愛孖煙囪 於 2020-11-10 06:28 AM 發表
曱甴蠢材 重複 犯錯 排隊入監獄
咁對藍絲有好處
多咗職位空缺
因為 黃絲坐監



引用:
原帖由 漁夫 於 2020-11-10 07:44 AM 發表

咁對藍絲有好處
多咗職位空缺
因為 黃絲坐監
多謝黃絲曱甴 讓啲職位比藍絲



曱甴就係鍾意執番梘


 四個月可以喺間屋裏面進脩大學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