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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電訊一名前職員,涉嫌利用公司電腦取得警員家屬資料,並在通訊程式群組公開等,經審訊後被裁定「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罪」及「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罪」罪成,被判監兩年。 警方表示,今次是首宗違反《私隱條例》64條而定罪的案件,對裁決表示歡迎,提醒市民利用工作便利,使用公司電腦不法取得...



同縱火差不多!
一句弓起晒!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 ... m?spTabChangeable=0



咁耐先一單幾時先判晒所有犯


第一單就2年,未審果 d 真係有得震,冇得訓


遲啲法庭又會話:不誠實使用電腦唔係萬能key。


[隱藏]
超底個人資料坐2年 綱站平台有做過既黃人今次挫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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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得咁過癮, 梗係要找數啦.


引用:
原帖由 SandyBB1995_2 於 2020-11-3 05:24 PM 發表
香港電訊一名前職員,涉嫌利用公司電腦取得警員家屬資料,並在通訊程式群組公開等,經審訊後被裁定「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罪」及「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罪」罪成,被判監兩年。 警方表示,今次是首宗違反《私隱條例》64條而定罪的案件,對裁決表示歡迎,提醒市民利用工作便利,使用公司電腦不法取得...

https://newsstatic.rthk.hk/images/mfile_1558113_1_L_20201103161915.jpg
法官英明



最憎超底,鼠輩行為,無膽匪類,欺善怕惡😡


[隱藏]
Well done!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