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 1,529
  • 回覆: 27
  • 追帖: 1
+2
去年 10 月 1 日國慶日各區發生衝突,男文員被指遭警長追截,兩人糾纏後,警長發現拇指半邊指...



去年 10 月 1 日國慶日各區發生衝突,男文員被指遭警長追截,兩人糾纏後,警長發現拇指半邊指甲飛脫。文員否認抗拒警務人員罪,經審訊後,今(3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王證瑜裁決時指,兩名警員誠實可靠,雖然辯方質疑事主證供,例如受傷後沒有拍照紀錄,惟裁判官接納事主所指,受傷在預期之內,為警員工作一部份。裁判官表示,雖然事主傷勢並非由被告直接造成,但兩人在糾纏期間,事主手指甲磨地,導致失去半邊指甲,最後判處被告入獄兩周。
裁判官王證瑜裁決時指,兩名警員證人直接及前後一致,裁定他們誠實可靠。辯方質疑他們證供,例如被告遭制服後其實態度良好,並非如警所述有掙扎;惟裁判官認為被告當時遭多名警員包圍,未能逃走,故態度平靜。對於辯方質疑兩名警員未有就拒捕一事作出警誡,裁判官接納警員所指,他們當時專注於被告背囊內的工具,如士巴拿可傷害他人、六角匙可用作堵路,涉及罪行比拒捕更加嚴重。
至於事主受傷後沒有拍照紀錄,裁判官接納警員所指,受傷在預期之內,為警員工作一部份。辯方質疑事主在首份書面供詞,只提到被告不斷掙扎,在第二及第三份供詞才增加細節;事主則稱此舉為應控方要求。裁判官認為事主解釋合理,拒絕接納辯方陳詞,認為被告當時必然知道警員身份,亦曾抗拒警員拘捕,遂裁定罪名成立。
辯方求情稱如非社會運動案件不會發生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與妻子及兩名女兒同住,早前因岳母生病入院,與妻子商量後,他決定辭去印刷公司行政工作,專心照顧家庭。辯方呈上妻子求情信,指被告是好丈夫及好父親,為家庭鞠躬盡瘁,如非香港發生社會運動、警民關係緊張,案件不會發生。
裁判官表示,雖然事主傷勢並非由被告直接造成,但兩人在糾纏期間,事主手指甲磨地,導致失去半邊指甲。他指本案嚴重性在於被告掙扎及事主傷勢,終判處他監禁兩周。
被告李肇麟(40 歲,報稱文員),被控一項抗拒警務人員罪。控罪指,他於去年 10 月 1 日,在屯門青山公路與富發里交界抗拒警長沈嘉謙。
案件早前審訊,時任機動部隊警長沈嘉謙供稱,案發當日坐警車在屯門區內巡邏。下午 1 時 55 分,他在警車內看到穿黑衫的被告,被告看到警車立刻調頭離開。沈上前壓著被告,被告用力掙扎,在地上左搖右擺,又試圖以手撐起自己身體,沈最終成功制服被告。沈的同袍趕到現場幫忙,沈才發現左手拇指指甲上部分飛脫及流血。他稱相比自己傷勢,更關注被告藏有非法工具以傷害他人或警員。他又稱「食得鹹魚抵得渴」,當警察預了受傷,故沒有驗傷及著同袍拍下其傷勢。
案件編號:TMCC429/202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陸續有曱甴要判囚...

監倉內可以手足團聚了...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www.thestandnews.com/court/10-1-衝突-被指糾纏間致警長半邊指甲飛脫-男文員拒捕罪成判囚兩周/



隔離戴FULL GEAR既是否鬼..
派裝備那位是否係鬼...
派八達通,禮卷那個人是否又係鬼..
TELEGRAM內又有多少係鬼..
朋友被捉,會唔會篤灰,
戴口罩可能係鬼..唔戴又怕被人起底..
唔出去攪事,案件就唔會發生啵


拒捕罪成判囚兩周........................比小鳳姐抖下得唔得


附件

fe4effd41fbcfd27c6523e3aa1a5c8432c3ffb72_b.jpg(39.64 KB)

2020-11-3 17:14

fe4effd41fbcfd27c6523e3aa1a5c8432c3ffb72_b.jpg

重判佢啦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Bakadono 於 2020-11-3 05:10 PM 發表
唔出去攪事,案件就唔會發生啵
四十歲人有老婆仔女都唔化...仲信犯民個套...



屯門區無歷史見證咩



引用:
原帖由 lung_block 於 2020-11-3 05:18 PM 發表

四十歲人有老婆仔女都唔化...仲信犯民個套...
佢深信,違法達義,係英雄黎㗎啵



黃毒害人,影響一生。


仲未有犯民子女被捕

毒媒犯民政棍不斷將每樣事政治化,製造更多反政府市民反政府而獲取紅利(選票),香港人冷靜思考下我們需要什麼?呢d政棍為社會民生又做過什麼?不要淪為犯民政棍利用上位嘅工具。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lung_block 於 2020-11-3 05:18 PM 發表

四十歲人有老婆仔女都唔化...仲信犯民個套...
白痴冇藥醫



「如非社會運動案件不會發生」辯方呢個求情理由真係水到......


又話見証歷史一刻?


引用:
原帖由 lung_block 於 2020-11-3 05:07 PM 發表
去年 10 月 1 日國慶日各區發生衝突,男文員被指遭警長追截,兩人糾纏後,警長發現拇指半邊指...

https://cdn.thestandnews.com/media/photos/cache/20201103-05_0Oclt_1200x630cropcenter.png

去年 10 月 1 日國慶日各區發生衝突,男文員被指遭警長追截,兩人糾纏後,警長發現拇指半邊指甲飛脫。文員否認抗拒警 ...
拒捕,襲警,都只係坐兩周,香江法律真係便而且Chepaaaaaaa!!!



如非社會運動案件不會發生🧐
人哋食💩就跟人吃💩去死又跟人去🤔
賴天賴地刀係別人既錯🤔
成年人要為自己霎時衝動行為負責🥜🍻😋



[隱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鍵盤翻頁
左右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